记者日前从阜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今年中央财政将向阜阳市下达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586 万元。目前,阜阳市今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补助项目公示( 第一批)已经于4 月21 日至27 日公示完成。
中央财政向阜阳市下达的2586 万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包括基础性补助800 万元。
经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拟将800 万元基础性补助中的部分资金先行用于补助市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和市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按月监测烟气达标排放项目。其中,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阜阳市各个行政区域内秸秆焚烧火点进行卫星遥感监测,每日不少于三轨卫星进行监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卫星遥感秸秆焚烧检测技术规范》,并分别按月、按日上报监测结果。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按月监测烟气达标排放项目,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市域内6 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共计9 个排放口开展二噁英监测,每个排放口每次采集3 个废气污染物二噁英样品,每月监测1 次,每12 个月为一周期,共计108 次324 个废气污染物二噁英样品。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固定源废气检测技术规范》,每月每厂均出具废气污染物二噁英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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