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推动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按照原环保部统一部署及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近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按期完成全省16个地级市空气质量排名(2020年1-3月)编制发布工作。《全省1

首页> 环境监测> 气体监测> 报道> 正文

安徽全省16个地级市空气质量排名(2020年1-3月)发布

2020-04-28 11:18 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推动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按照原环保部统一部署及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近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按期完成全省16个地级市空气质量排名(2020年1-3月)编制发布工作。

《全省16个地级市空气质量排名》采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大小来确定,指数越小表明空气质量越好,指数相同的城市以并列计,指数越大表明城市空气污染程度越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指本年度评价时段内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与上年同期变化幅度,变化率大于0代表空气质量恶化,小于0代表改善,等于0代表持平。

全省16个地级市空气质量排名(2020年1-3月),黄山、池州、宣城3个市排名前三位,其中黄山空气质量最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65,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为-18.0%,PM2.5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100%。亳州、淮北、阜阳3个市排名后三位,其中排名最后的亳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50,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为-14.1%,PM2.5浓度为7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56.0%。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度重视《全省16个地级市空气质量排名》编制发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公开程序,确保任务落到实处。承担编制任务的综合技术室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编制思路、主要内容评价标准与方法、评价结果,力求做到通俗易懂、贴近民众。承担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的业务管理与质控室按期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安徽日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等多种载体发布,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城市间空气环境质量相互比较分析,落实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