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四)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的通告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嘉委办发〔2020〕1号)的要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四)涉及海宁市黄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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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黄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问题整改完成

2020-04-05 07:02 来源: 嘉兴日报 

关于《关于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四)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的通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嘉委办发〔2020〕1号)的要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四)涉及海宁市黄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问题整改。目前海宁市黄湾垃圾填埋场采取工程措施,将积水区污水回抽至污水调节池,通过配套建设的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并于2019年9月底完成封场修复工程,有关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现已在嘉兴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公示期限:2020年4月4日-2020年4月10日,请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573-83990167(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嘉兴市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

2020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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