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四)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的通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嘉委办发〔2020〕1号)的要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四)涉及海宁市黄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问题整改。目前海宁市黄湾垃圾填埋场采取工程措施,将积水区污水回抽至污水调节池,通过配套建设的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并于2019年9月底完成封场修复工程,有关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现已在嘉兴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公示期限:2020年4月4日-2020年4月10日,请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573-83990167(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嘉兴市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
2020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