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诺斯环保公布,由于追求其他个人事业发展,陈仲戟已提呈辞任首席财务官、联席公司秘书及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在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或通告的授权代表,自2020年6月1日起生效。
陈仲戟辞任后,刘连超将继续担任该公司其中一名联席公司秘书。
于2015年5月8日刘连超获委任为该公司联席公司秘书时,刘连超并不具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所规定的资格。
而联交所已于2020年3月26日批准并同意刘连超符合资格根据上市规则第3.28条的规定担任该公司的公司秘书。
于陈仲戟辞任该公司首席财务官后,陈其照已获委任为该公司首席财务官,自2020年6月1日起生效。
董事会已决定委任黄儒杰为该公司其中一名联席公司秘书及该公司法律程序代理人,以进一步协助刘连超履行其职责,自2020年6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