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近日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19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2019年,浙江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固废处置利用能力稳步提升,声环境质量状况保持稳定。
报告称,2019年,浙江省水环境质量方面,221个省控断面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91.4%,比2018年上升6.8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断面占95.9%,比2018年上升6.3个百分点。县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96.7%,比2018年上升2.2个百分点。空气环境质量方面,11个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下降3.1%,日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为88.6%。69个县级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与2018年持平。
固体废物方面,到2019年底,浙江省已建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206个,利用处置能力达934万吨/年。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置设施149座,总处置能力达9万吨/日,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声环境方面,浙江11个设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4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7.6分贝,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生态环境状况方面,11个设区市中,生态环境状况指数10个为优,1个为良。在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中,浙江以100%优良率名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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