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提出加快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这些“新基建”的建设速度。
20号,为了落实中央精神,工信部迅速对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我们发现,文中将节能环保服务行业,以专门一节的形式被提出来。
而“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是节能环保服务业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商业模式,也受到政策一再的鼓励和支持。
“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一整套的节能服务,从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获取收益的商业模式。”
虽然近些年增速放缓,但EMC投资规模每年仍是千亿以上,行业前景仍十分广阔。
看完是不是想趁着政策大好,准备大干一番了?但“合同能源管理”在实际推行中也有不少障碍和阻力。
EMC的首要问题
EMC,首当其冲的就是的节能服务费的支付问题。
一方面,很多节能服务公司为了一个能源管理项目,花了大量精力去融资,但融资仍是难事。
另一方面,由于项目时间短则一两年,长则三五年,这么长的合同期限,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的合同违约风险很高。
所以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流都比较紧张,一旦出问题就涉及到几十万、上百万的服务费的损失,这对公司都是很大的打击。
今年在福建就已经发生了一起诉讼案件,用能单位因长期欠款,被判支付节能服务公司75万元的节能服务费(含违约金),这是2020年的第一例。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案件本身很简单。
但本着律师职业的敏感性就深挖了一下,发现用能单位的操作有点不简单。
用能单位叫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先是一家新三板公司,但因为严重的经营问题(具体什么原因不得而知),于2019年8月被摘牌,随后发生了上面所说的拖欠节能服务费的案件。
我们先把这家公司的经营事件与案件本身的时间点对照着放出来,大家看看它们有什么关联:
一对比就发现问题所在:
本案的原告九州公司,在被告福建建润连续、密集出现经营风险事件的时候,仍然为它继续进行项目建设,以至于拖欠费用和违约金70多万元,时间长达一年半以上,原告才起诉。
虽然原告赢了官司,但是被告福建建润已经深陷官司100多件,涉诉金额6000多万,大部分都没有正常履行判决。
这意味着,本案原告九州公司的70多万,基本上是打水漂追不回了。如果原告规模不大,这个损失对企业也是很肉疼的。
合同欠费的根源
这反映很多企业存在这样一个问题:
签合同之前,都比较谨慎,有时候会请律师或者法务进行审核。但是签完合同,就只想着做项目,没想过交易对手会出现经营风险,影响合同正常履行。
尤其是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时间长达几年,而节能服务费都是分期支付,一旦用能单位出现经营问题,很容易出现拖欠费用的现象。
最关键的是,用能单位怎么可能老老实实把自己的经营风险提示给节能服务企业呢?
就比如这家福建建润公司,在九州公司为他们项目完工的时候,他们还对外放出新闻,宣称净利润暴增236.33%,年营收2.33亿呢!
然而此时,福建建润公司已经因财务造假被税务局罚款、被证券公司提示摘牌风险、开始连续遭到起诉。
恐怕此时,九州公司还蒙在鼓里。然而现在,虽然他们赢了官司却追不回欠款,心里恐怕嫌弃法院没什么用。但是如果这么想,就大错特错了。
解决方法:履约预警报告制度
节能环保企业都知道节能监控的重要性,同样的道理,避免合同能源管理EMC费用拖欠问题,重点也在于防患于未然,重点在于企业如何及时知道对方的负面信息,如何实时监控负面舆情、经营风险。
我们不能审完合同,就把合同丢到档案柜里睡大觉了,要时常拿出来盘一盘。
那么这些信息,企业应该如何了解?
其实对方的负面经营风险是可以通过各种工具查询、搜索到的。以下就是企业在进行负面信息监控的时候,可以运用的搜索工具,供大家参考:
大家发现没有,工具太多了,而且搜索到的信息也是海量的,况且客户也是很多家,怎么从海量信息中找到对我有用的?
只有专业人士才有能力从海量信息里发现问题。
所以这需要企业的法务、合规部门或者聘请律师等专业人士,建立定期履约预警报告制度,由专业人士定期(如每月、每季度)对重点客户的履约情况进行系统排查,筛查信息、判断风险,提早发现问题,以免再发生因消息滞后,而导致的费用拖欠问题。
最后提醒
EMC合同周期长,存在较大履约风险,因此我们不能审完合同,就把合同丢到档案柜里睡大觉了。
应建立履约预警制度,时常拿出来检查、监控。
新基建你慢点上,先把管理制度做到位。
作者单位: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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