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安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狠抓危废管理,确保疫情期间环境安全。强化危险废物产生、转运、处置全过程环境监管,有效保障疫情期间危险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的无害化处置。
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每日汇总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并向生态环境部和省政府办公厅报告,密切跟踪掌握全省疫情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处置总体情况。截至3月24日24时,疫情期间产生的4385.68吨医疗废物(含511.25吨疫情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总体处置能力达到149吨/日,完全满足全省医疗废物的应急处置需求。1月20日起,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大对大气、饮用水源、医疗废水、医废处置等环境质量的督导力度,累计出动7110余人次进行现场检查,全力保障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安全。
实行环评豁免管理。对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13大类33小类项目,可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原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畜牧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22大类54小类行业项目,纳入环评告知承诺试点。进一步明确了环评豁免管理试点范围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清单实行时间原则上截至2020年9月底,根据形势需要可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