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处理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黄冈市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一期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水污染防治专项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包含白莲河水库周边及8条主要入库支流(古河、生福桥水系、匡河、双界岭、大畈河、瓦寺前河、如意河、小岭河)沿岸人工湿地工程、河道管网截污工程及生态护坡工程建设。
本项目总投资235673.92万元,作方式为BOT,合作期为25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22年。
详情如下:
黄冈市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黄冈市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一期PPP项目已由黄冈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根据黄冈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文件,黄冈市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委托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对黄冈市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一期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诚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第1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黄冈市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一期PPP项目(下称“本项目”)
1.2 项目编号: HGJY(2020)F001
1.3 项目授权主体:黄冈市人民政府
1.4 项目实施机构:黄冈市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1.5 政府方出资代表:黄冈市连信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连信水利公司”)
1.6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括黄冈市白莲河水库水污染防治专项建设工程和黄冈大别山革命老区核心区水安全保障工程——鄂东水厂建设工程两个子项目。
1.6.1 黄冈市白莲河水库水污染防治专项建设工程
水污染防治专项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包含白莲河水库周边及8条主要入库支流(古河、生福桥水系、匡河、双界岭、大畈河、瓦寺前河、如意河、小岭河)沿岸人工湿地工程、河道管网截污工程及生态护坡工程建设。
(1) 人工湿地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平潜流湿地、河漫滩湿地、前置强化生态库塘净化系统、生态净化塘、生态草沟、周期性强化治理前置库、透水围挡等;
(2) 河道管网截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等;
(3) 生态护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驳岸、溢流坝、净污透水丁坝、纵向蜿蜒形态构建、生态透水溢流坝、水下潜坝等。
1.6.2 黄冈大别山革命老区核心区水安全保障工程——鄂东水厂建设工程
根据可研文件,鄂东水厂建设工程内容主要为取水输水工程、净水工程及配水工程等,其中取水输水工程55万t/d,采用双排输水管道并排敷设,一根输水25万t/d至黄冈市区及团风县,另一根输水30万t/d至鄂东水厂;净水工程占地面积约221亩,供水规模30万t/d;配水工程为鄂东水厂至黄冈市区供水管道。
1.7 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235673.92万元,其中黄冈市白莲河水库水污染防治专项建设工程总投资75240.05万元,黄冈大别山革命老区核心区水安全保障工程-鄂东水厂建设工程总投资160433.87万元。
1.8 项目采购需求
本项目由黄冈市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社会资本;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连信水利公司共同出资在黄冈市设立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46%,中标人占股54%。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46927.20万元,约为项目总投资20%,其中,政府方出资46%,为21586.51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54%,为25340.69万元。债务资金为188746.72万元,约为总投资的80%,由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通过债务融资方式依法筹集。若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的,中标人应采取股东贷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进行补足,以确保本项目融资足额到位。
本项目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等工作,在运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提供运营服务获取使用者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以回收投资、运营成本并获取一定合理回报。合作期届满时,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完好、无偿、无债务地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本项目合作期为25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22年。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公司通过供水服务,获取使用者付费。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的部分,由政府依据绩效考核结果,按照约定的方式对差额部分予以补助。
第2条 申请人资格要求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应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要求:
2.1 主体要求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资质要求
申请人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3 信用要求
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进行申请,联合体作为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 联合体成员数量应不超过3家;
(2) 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满足主体要求、信用要求;
(3) 联合体牵头方应作为项目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大于46%)且为本项目的施工方,并满足2.2资质要求;
(4) 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申请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6) 联合体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方及各方的权利义务。PPP项目合同签订前,联合体成员不允许变更。
第3条 资格预审方法
3.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购人将从申请人中选择评分最高的5家参加下一轮的投标。
3.2 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3 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能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第4条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0年 3 月 23 日至2020年 3 月 2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分为现场报名领取或邮寄报名领取两种:
(1)现场报名领取
申请人现场报名领取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经审核合格后报名有效。现场报名地点为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室。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须按下述目录携带以下证件或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资料验证,验证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1) 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联合体申请人由牵头人提供);若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申请人,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 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证、注册证、安全B证。
4)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的,需提供加盖各成员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的联合体协议。
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且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提交的证件均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邮寄报名领取
申请人将上述现场报名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和原件邮寄至代理机构,邮费由申请人自理。申请人需自行考虑快递运输时间,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确保报名资料送达代理机构。收件地点为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邮寄报名资料经审核合格后报名有效,报名资料原件和资格预审文件邮寄至申请人,邮寄费用为到付。邮寄报名资料经审核不合格的,报名无效,全部资料退还申请人。
邮寄报名资料的申请人对报名资料运输中的完整、密封、安全性等负全责,申请人应充分考虑邮寄的风险因素并承担责任。
4.3 其他
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变更,即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明确项目编号,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第5条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5.1 文件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内容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5.2 提交时间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4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 提交地点
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冈市城东新区永安路特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5.4 提交方式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方式: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
以邮寄方式提交的申请文件,请在邮寄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及申请人联系电话且字迹清晰,否则可能造成的申请无效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文件寄出后请主动、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充分考虑快递运输时间,避免因快递运输造成送达时间逾期。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因不参与现场资格审查,视同认同审查过程,审查结果由代理机构电话告知。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响应文件或标注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第6条 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申请人应随时关注上述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申请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第7条 政府采购政策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第8条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黄冈市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浠水县白莲镇莲花北街30号
联 系 人:叶万利
电 话:0713-5779107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室
邮 编:100032
联 系 人:任工
电 话:1881045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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