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修复规划要遵循自然规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水生态修复还应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协调发展原则
我国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退化日趋严重,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应该与水资源管理、水环境综合治理协调发展。具体落实在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上,水生态修复规划应服从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并与其它相关规划协调与衔接。
水生态修复规划应服从流域综合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规划。规划分为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包括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专业规划;区域规划包括区域综合规划和区域专业规划。”“流域范围内的区域规划应当服从流域规划,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水生态修复规划属于水资源保护专业规划,应服从流域综合规划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是流域综合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核心是科学地配置流域内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生态用水,坚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水生态修复规划应服从水资源保护规划。《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按照“以人为本”“人水和谐”和“水量、水质、水生态”并重的原则,以水功能区为主线,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与河湖健康保障体系。规划全面调查和科学评价了我国水资源保护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我国今后一个时期水资源保护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针对近、远期保护目标,提出了包括水功能区排污总量控制方案、入河排污口布局与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态需水保障、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地下水保护、水资源保护监测以及水资源保护综合管理等规划措施;提出了重点流域区域综合治理措施规划;提出了规划项目、投资规模、近期重点实施安排以及保障措施。
水生态修复规划应与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相协调。水功能区是指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水资源与水生态系统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域。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的重要基础。
水生态修复规划要与流域和区域防洪规划相协调。防洪规划确定了防护对象,治理目标和任务、防洪措施和实施方案,划定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范围,规定蓄滞洪区的使用。水生态修复规划区的防洪标准要与防洪规划相一致。河漫滩的生态修复要结合洪泛区、蓄滞洪区防洪功能建设综合考虑。
水生态修复规划要与国土规划相衔接。国土规划确定了一个地区主要自然资源的开发规模、布局和步骤;确定人口、生产、城镇的合理布局,明确主要城镇的性质、规模及其相互关系;合理安排交通、通信、动力和水源等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提出环境治理和保护的目标与对策。制定水生态修复规划,必须充分考虑规划区内土地利用的未来开发状况,确定河流生态修复的总体布局、规模和标准。
涉及的其他相关规划还有流域或区域水环境保护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城市市政建设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等,所有这些规划,都需要统筹考虑,相互衔接。
生态完整性原则
水生态完整性是指水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完整性。水生态要素包括水文情势、河湖地貌形态、水体物理化学特征和生物组成,各生态要素交互作用,形成了完整的结构并具备一定的生态功能。这些生态要素各具特征,对整个水生态系统产生重要影响。生态完整性强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任何生态要素的退化都会影响整个生态系统的健康。
恢复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是水生态修复的重要任务。这就意味着水生态修复应该是河湖生态系统的整体修复,修复任务应该是包括水文、水质、地貌和生物在内的全面改善。恢复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其核心是恢复各生态要素的自然特征,即水文情势时空变异性;河湖地貌形态空间异质性、河湖水系三维连通性;适宜生物生存的水体物理化学特性范围以及食物网结构和生物多样性(见1.5节)。
在改善河流水文情势方面,不仅需要恢复水量,也需要恢复自然水文过程。由于人类社会对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试图恢复到大规模开发以前的水文情势是不现实的,只能实现部分恢复。通过制定环境水流标准,优化配置水资源,合理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以满足生态用水需求。另外,通过模拟自然水文过程,改善大坝电站的调度方式,以适应鱼类和其它水生生物的繁殖生长需求。在修复河湖地貌形态空间异质性方面,恢复河流蜿蜒性,重建深潭-浅滩序列;恢复河流横断面的地貌单元多样性,包括恢复河槽断面几何非对称形状,河滨带和河漫滩的植被恢复和重建;行洪通道的清理及河漫滩各类地貌单元包括洼地、沼泽、湿地、故道和牛轭湖的恢复。在修复河湖水系三维连通性方面,通过工程措施和调度措施,促进上下游连续性;地表水与地下水连通性;河道与河漫滩连通性;河湖连通性和水网连通性;增加水体动力性。在适宜生物生存的水体物理化学特性范围方面,重点是通过源头治理、污染控制、水库调度、曝气、河岸遮阴等措施,使水温、溶解氧、营养物和其他水质指标满足本土种生物需求。在生物方面,除了重点保护珍稀、濒危和特有生物以外,还应创造条件,完善“二链并一网”的河湖食物网结构(见1.5.5节)。
如果忽视生态完整性修复,仅修复单一的生态要素(如保证生态基流),往往难以达到修复目标。但另一方面,对于一个具体项目,河湖生态系统的整体修复不等于面面俱到地修复全部生态要素,而应通过对水生态系统的全面评估和健康诊断,识别生态系统的主要问题,在重点生态要素上采取修复措施。
原标题:水生态修复规划准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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