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监控巢湖蓝藻水华情况,确保水质稳定改善和饮用水安全,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巢湖蓝藻水华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就加强巢湖蓝藻水华应急监测工作提出要求。《通知》指出,结合近几年巢湖蓝藻水华发生特点,从今年起,应急监测时间由每年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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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就加强巢湖蓝藻水华应急监测工作作出部署

2020-03-12 10:19 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监控巢湖蓝藻水华情况,确保水质稳定改善和饮用水安全,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巢湖蓝藻水华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就加强巢湖蓝藻水华应急监测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结合近几年巢湖蓝藻水华发生特点,从今年起,应急监测时间由每年的4月1日—10月31日延长为每年的3月15日—11月15日。监测点位、频次及预警等级依据《巢湖蓝藻应急监测工作方案(试行)》执行。

《通知》要求,巢湖蓝藻水华应急监测期间,根据卫星遥感监测、湖区巡测和水质监测结果,按照《重点湖库水华预警工作机制(试行)》要求,及时启动预警响应并报送相关信息。Ⅰ级(红色)监测预警时,在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统一调度下,合肥市环境监测站(中心)应全力配合巢湖管理局环境保护监测站完成蓝藻应急监测工作。

《通知》强调,省巢湖管理局、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应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并加强巢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监控,密切关注水源地蓝藻发生、聚集和水质变化,及时上报监测预警信息,确保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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