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鞍山经济开发区市政综合一体化环卫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市政综合一体化环卫管理项目项目编号:CG20-03-0019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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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经济开发区市政综合一体化环卫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3-05 11:22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鞍山经济开发区市政综合一体化环卫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市政综合一体化环卫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CG20-03-0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铁强

项目联系电话:151402014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铁强15140201415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64甲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鞍山经济开发区区域范围内主次干道的道路清掏、清扫、保洁工作;医院、学校、社区、工厂等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辖区内绿色植被的养护、植补工作。总服务面积480万平方米。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序号 法规依据 条件描述 证明要求1 政府采购法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政府采购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 政府采购法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 政府采购法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 政府采购法 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 企业资质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保洁服务”或企业具有环保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00.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05日09:00至2020年03月10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26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6日 13:30

六、开标地点: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建设(运营)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辽宁省、鞍山市或行业的相关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GB50337;《建筑物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GJJ17;《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等规定、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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