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17年开始,工信部连续4年发布《需整改的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名单》,共点名企业82次,其中因环保、安全问题被责令整改的占90%以上。本文梳理了环保、安全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并结合产业政策要求给出了发展建议,以帮助钢铁企业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升级。
自2010年6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工原〔2010〕105号)以来,分别在2012年 和2015年进行了修订,但始终坚持“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以不断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并于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分别以当年第15号、第16号和第12号部公告的形式,发布了第一至第三批《需整改的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名单》。2020年3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钢铁规范企业动态调整情况的公示》,其中13家企业存在环保、安全等问题,拟责令整改。
从上表可以看出,四批次的整改公示公告,共“点名”钢铁企业82次,其中因环保、安全问题被责令整改的74次(剔除同时存在两方面问题的企业),占比90%以上,已成为影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其他因能耗、装备和质量等问题被责令整改的不足10%。
环保方面
(一)问题突出
因环保问题被责令整改的企业中,还存在多个企业同时因环保、安全等问题被点名,以及同一个企业连续因环保问题被点名的现象。除此之外,还有3家钢铁企业因环保问题被撤销规范条件。通过整改原因分析环保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环保设施配套不完善或不正常运行,导致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超标排污甚至偷排等问题;二是无组织排放问题严重。包括料场、渣场露天或抑尘设施不到位导致扬尘污染严重,各车间厂房冒烟或有扬尘等;三是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具体措施不明确、执行不到位甚至应付检查;四是管理问题,包括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稳定性差、第三方运维相关记录有待完善等。
以上问题暴露出了部分钢铁企业环保方面的两大突出短板:一方面,环保专业能力欠缺,对于政策要求理解不到位或对专业治理技术认知不足;另一方面,环保意识不足、管理水平较低,对于在线监控、无组织排放等问题难以做到有效监管。
(二)政策趋紧
从国家环保政策发展导向来看,一是钢铁行业排放标准不断收严、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推行。为进一步明确超低排放评估要求,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大气〔2019〕922号),同时要求在网站公示,公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进行动态更新;二是环保绩效考核不断。差异化错峰管控成为特殊时期内一种常态化管控政策,意味着钢铁企业环保绩效水平与企业生存直接挂钩。同时环保督查逐步走向规范化、常态化和制度化。针对钢铁超低排放污染治理的关键领域,中央还会进行“点穴式”、“机动式”的专项督察,从而对钢铁企业环保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三)发展建议
针对目前钢铁企业存在的普遍性的突出问题,结合行业环保政策发展趋势及要求,对钢铁企业今后的发展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1. 高度重视、尽早规划、着手改造,高质量实现“超低排放”
目前经生态环境部、国家监测总站及冶金规划院综合评估率先实现全流程超低排放的仅有首钢迁钢1家A类企业,说明了超低排放实现的难度及国家的严格把控。因此,钢铁企业应精准把握“超低排放”内涵,明确自身短板,提前做好环保改造规划,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理的技术路径,并与生产结合明确进度安排,从而避免重复投资。同时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并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评估监测技术指南开展评估,避免因评估工作不到位导致落榜。
2. 开展无组织管控治一体化专项治理、解决无组织治理痛点
为解决无组织排放难治理、难监管的问题,邯郸市钢铁企业率先建设了无组织排放管控治一体化系统,即通过大数据、智能反馈等技术实现无组织治理向有组织治理转变。其中,冶金规划院为裕华钢铁量身定做的无组织治理工程,已被列为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的典范。目前,唐山、临汾等重点区域已逐步要求钢铁企业开展无组织专项治理。因此,建议钢铁企业尽早系统规划,全面提升无组织排放治理及监管能力。
3. 以“硬举措”提升软实力、长期稳定实现超低排放
若无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绩效考核手段作支撑,单纯的装备硬件投入也往往达不到预期的理想效果。因此,建议钢铁企业在硬件投入的同时建立卓越环保管理体系,将环保与生产紧密结合,通过管理提升建立长效机制。冶金规划院将技术与管理、顶层设计与一线实施、人工监管与智能管控进行融合,灵活运用卓越绩效方法和工具,建立了一套为钢铁企业量身定制的卓越环保绩效管理体系,助力钢铁企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目前,该体系已成功运用于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
安全方面
(一)安全意识亟待加强
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安全规范生产经营基础不牢、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缺少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行业效益不好时,安全设施等投入有限;行业效益好转后,满负荷甚至超负荷生产现象普遍,又无暇进行安全维护与投资。这种生产经营模式给安全生产埋下了巨大的隐患。从根本上反映出,钢铁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还存在一定侥幸心理。
(二)政策趋严
钢铁行业危险源点多、危害大,高温作业和煤气作业多,安全生产可控性较差。自《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明确提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以来,钢铁行业安全政策逐步趋严,先后出台以及制修订多项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并针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及工艺设备、高温熔融金属、煤气系统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持续开展钢铁企业安全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遏制行业安全事故多发势头。
(三)发展建议
早在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中就特别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
1. 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立命的发展意识
安全是生命之本,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前提是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必须树立正确的绩效观念,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在企业发展总体战略中增加安全生产,不断优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安全管控能力,注重从制度上、体制上、措施上规范企业不安全行为。
2. 必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是加强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和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建设,加快淘汰落后、危险性大的工艺技术装备,从源头上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二是加强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建设,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
三是推进安全生产精准化管理,推动安全管理向全员转变,避免非正常生产状态的安全管理缺失的弱化行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结 语
“十三五”以来,钢铁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战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引导钢铁企业向强化环保要生存基础,向能源节约要发展效益,向质量品牌要发展市场,向安全生产要发展保障,向工艺技术要发展效率,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1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0〕19号),暂停钢铁产能置换公示公告和项目备案工作,同时明确要求: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备案的钢铁产能项目,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项目符合安全、环保、能耗、质量、用地、产业政策和产能置换等相关要求。
可以看出,国家持续深入推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就是要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低效产能退出,为优势产能、绿色产能腾出市场空间、资源容量、土地指标,提升钢铁产业综合竞争力。因此,在这场“淘汰赛”中,钢铁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整改力度,特别是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整改刻不容缓,否则很有可能被直接红牌罚下而彻底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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