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全省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2020 年 1 月,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修改单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 1.2%,良级天数比例为 8.8%,无轻度污染及以上天。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了 1.7 个百分点,优级天数比例上升了 15.4 个百分点。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全省二氧化硫(SO 2 )、二氧化氮(NO 2 )、可吸入颗粒物(PM 10 )、细颗粒物(PM 2.5 )月均浓度分别为 5、7、26、14微克/立方米,臭氧(O 3 ) 第 90 百分位数浓度为 90 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为 1.0 毫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PM 2.5 浓度下降了 30.0%,PM 10 浓度下降了18.8%,O 3 浓度下降了 17.4%,SO 2 、NO 2 和 CO 无明显变化。
三、各市县空气质量评价结果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修改单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评价,全省 18 个市县优良级天数比例均为 100%。五指山、琼海、定安、澄迈、乐东、保亭、琼中等 7 个市县优级天数比例均为 100%,陵水、文昌、白沙、儋州、昌江、万宁、临高、海口、东方、三亚、屯昌等 11 个市县优级天数比例介于 69.0~96.8%,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 3 )和可吸入颗粒物(PM 10 )。与去年同期相比,澄迈、陵水、临高、文昌、海口等5 个市县优良级天数比例均有上升,上升比例介于 3.3~6.5 个百分点;其他 13 个市县优良天数比例持平。屯昌县优级天数比例下降 6.0 个百分点,三亚市、琼中县优级天数比例持平,其他 15 个市县优级天数比例均有不同程度上升,上升比例介于 6.3~32.3 个百分点。PM 2.5 浓度 各市县PM 2.5 月均浓度介于10微克/立方米(五指山)~18 微克/立方米(昌江、临高、澄迈)。与去年同期相比,保亭县、琼中县 PM 2.5 月均浓度持平,其他 16 个市县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下降比例介于 7.4~50.2%。
四、各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
的通知》(环办监测〔2018〕19 号)要求,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行排名,2020 年 1 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前的市县分别是五指山市、乐东县和保亭县,排名靠后的市县分别是临高县、海口市和澄迈县。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
2020 年 1 月全省各市县空气质量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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