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公示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情况。详情如下: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431-89963068(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 真:0431-89963036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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