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昆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不断推进,在一线,医护人员、警察、社区基层工作者们成为最美丽的“逆行者”,而在他们的身后,来自各个领域的工作者们也在为他们构筑健康的防护墙。作为昆明空气、水质、生态环境的守护者,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也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环境监管责任,为市民构

首页> 固废处理> 危险废物> 报道> 正文

守护生态环境!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处置医疗废物352.545吨

2020-02-20 13:50 来源: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随着昆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不断推进,在一线,医护人员、警察、社区基层工作者们成为最美丽的“逆行者”,而在他们的身后,来自各个领域的工作者们也在为他们构筑健康的防护墙。作为昆明空气、水质、生态环境的守护者,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也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环境监管责任,为市民构筑环境健康防护墙。

市本级出台多个文件保障疫情防控

为更好、更有效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文同志为组长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问题。在严格实行三级值班带班制度的基础上,1月28日起,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昆明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所全体人员回到单位上班,加强医疗废物监管工作。

目前,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管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在保障其使用场所满足辐射安全和防护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市生态环境局为医疗机构打开绿色通道,医疗机构包括为应对疫情建立的临时集中收治医院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应急增加CT、车载CT、移动DR等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可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

疫情结束后仍需继续使用的,相关医疗机构再按相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管理办法》,做好对企业、医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2019年评估报告工作。

已处置医疗废物352.545吨

作为抗击疫情的重要环节,医疗废物的处理尤为关键。从强化医废监管入手,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并印发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多个文件,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切断因医疗废物传播病毒的可能途径。重点加强对昆明市定点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收治医院、省级三甲医院及昆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文带队检查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自1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文同志带队检查了昆明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多次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检查和调研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研判、现场听取意见。

疫情防控需要携手共进,对于生态环境系统来说也不例外。为了做好疫情期间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制定了相应文件,合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涉及的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工作,解决通行问题,保证及时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后的残渣等工作。

自2020年1月24日起,全市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出动120余人次,对60余家企业、医院、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检查,截止2020年2月4日共处置医疗废物352.545吨。

昆明疫情防控期间空气质量全优

空气、水源都是市民生活中重要的内容,除了做好医疗废物等环节的相应工作外,按照国家、省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的相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做好气、水及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同时做好应急监测准备工作,遇到环境此生灾害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在疫情防控期间,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加强主城供水的云龙、松花坝、宝象河、自卫村等重要饮用水源地和污水处理厂的监测检查,从生态环境方面全力保障市民喝到干净安全的饮用水。目前,昆明市主城区共监测6个供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6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标准,达标率为100%。昆明市主城区共监测9个水质净化厂,出水监测项目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

2020年1月20日至2月4日,昆明市主城区空气质量也保持为全优状态。

市生态环境局表示,下一步,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实现对医疗废物处置场所专项检查全覆盖的同时,也将适时组织检查组严格进行抽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转移、倾倒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行为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