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石泉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验收组,对辖区内的14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进行了验收,标志着全县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全面完成。
本着“治理为主、激励为辅、标准统一、公开透明”的原则,石泉县以县城建成区为重点,精心组织实施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今年8月初,生态环境石泉分局召开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推进会,向承担改造任务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详细解读政策,提出了改造要求,明确了任务和目标。并督促现有燃气锅炉使用单位对在用燃气锅炉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实施低氮改造,力争采暖期前,全面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11月中旬,经县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14台燃气锅炉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全县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全部完成。
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分局将对已完成改造的燃气锅炉开展现场抽查和监测,确保低氮改造实效,助力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的全面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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