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广西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如期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项主要工作任务,并将初步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其中,伴生放射性矿污染源普查工作获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
数据结构合理,为多项工作提供支持
据介绍,广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2017年7月启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工作,全区14个设区市、115个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9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也相应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全区共聘用普查员8107名、普查指导员1927名。
广西普查覆盖调查单位共计41555家。其中,工业污染源及生产活动单位2192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2350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789家,移动源2703家,生活源锅炉270台,入河(湖)排污口1517个;农业源种植业典型地块抽样调查12000个、原位监测点8个并新建3个监测点,地膜残留量监测5个县(区)共75个点位、地膜回收和使用量抽样调查600户,秸秆产生量原位监测3个县(区)共17种农作物、秸秆利用量抽样调查360户。
经过数据核算及汇总,已形成广西污染源普查数据主要成果。比对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在各区域、流域、重点行业中的分布情况,表明各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分布与全区产业布局、行业性质以及地方经济发展现状基本相符,数据结构合理。
广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形成的初步成果已为多项重要管理和专项工作提供有力决策支持。如,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项目的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和基础信息排查,污染天气应对减排清单等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台账建立,九洲江、南流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三线一单”编制中全区水污染源分布与排放强度调查,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建立确定高环境风险企业定位及原辅材料配备情况,再生塑料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编制行业分布情况及污染物排放强度前期调查等。此外,还在校核县域水产养殖数据、更新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中发挥了作用。
研发软件系统,在线监管普查路径轨迹
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广西全面、高质量完成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各项工作,并受邀在2018年全国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鉴于伴生放射性矿行业企业数量多、分布广,污染源普查任务重的具体实际,广西提前谋划、周密组织,夯实基础、扎实推进伴生放射性矿专项普查工作,各阶段工作在全国各省(区、市)中率先开展且具有特色。自治区普查办制定印发专项普查方案及质控方案,筹措安排专项经费,协调组织自治区生态环境、地矿部门相关直属机构专业力量共同开展普查工作。
在普查中,应用信息技术自行开发伴生放射性矿普查软件系统,规范、简化现场监测和数据处理,在线监督普查路径轨迹,以信息化强化质量保证。实行全过程严格质量控制,多次组织质控工作督查,并通过实践探索完善了国家伴生矿普查技术路线,进一步提高了普查数据质量。以实现全面辐射环境监管为目标,针对相关产业特点,广西在完成国家确定的4036家企业现场调查和监测任务的同时,额外增加了812家普查规定范围以外的行业企业,并增加了多项样品分析项目。
在完成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广西结合成果应用已立项开展伴生放射性矿有关的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广西地方标准等十多项研究课题,为广西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环境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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