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伟明环保全资子公司奉新公司因投资、建设奉新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需要,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6,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自2019年11月至2029年11月,实际贷款金额和起止日期等商业要素以借款借据为准。
2019年11月20日,公司和平安银行签订《保证担保合同》,愿意为奉新公司与平安银行于2019年11月20日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为保证平安银行与奉新公司合同的履行,公司愿作为保证人向平安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形式:本合同项下公司向平安银行提供保证担保,且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主债权:平安银行向奉新公司提供了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整的授信/融资,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债权。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借款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主合同项下借款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
原标题:伟明环保为全资子公司1.6亿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