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公布,截至2019年11月5日,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王素勤和一致行动人朱善银、朱善玉、章锦福、章小建、陈少宝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7.707%。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王素勤和一致行动人朱善银、朱善玉、章锦福、章小建、陈少宝累计减持753.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01%。截至2019年11月5日,上述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数量已超过其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数量的一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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