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发布南京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详情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江苏驰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磋商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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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2019-10-29 09:44 来源: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日前,南京发布南京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详情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驰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磋商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CYZC-2019-160205

2、项目内容简述:为加强城乡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声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有效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建立区域环境噪声管理网络,完成南京市声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对南京市全市区域划定0、1、2、3、4类声环境功能区、建立区域环境噪声管理网络、编制声环境区划方案、绘制声环境区划图,安装配置声环境功能区管理系统,并通过专家评审。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3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此预算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采购人根据磋商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南京”网站(www.nj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www.nj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4.1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磋商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2)磋商文件出售日期: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4日为止,每天8:3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出售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6号4楼403室,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磋商活动。

5、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的磋商保证金;

交纳办法:磋商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银行转账、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收款单位:江苏驰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交通银行龙江支行

帐 号:320899991010004079653

交纳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采取电汇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各供应商应根据企业自身开户行及磋商保证金到账延时性,视情况及时交纳磋商保证金,如因磋商保证金到账时效问题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对此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磋商保证金如是以电汇的形式交纳的,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采购编号”或“磋商保证金”字样;并将电汇凭证复印件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在封套上注明“磋商保证金”字样;未按上述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11月8日09时10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8日日09时30分。

10、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6号4楼403-1室(开标大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11、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刘斌/时灏

联系电话: 025-83630870 、83630877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5-58956156,025-58956158

传 真:025-58956152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6号

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3.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

13.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14、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4.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14.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14.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14.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4.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15、公告媒体

15.1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jgp.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15.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jgp.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交响应文件。

江苏驰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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