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一男子因回收废旧电瓶将面临罚款9000元,究竟是什么情况呢?
(图片来源:中国义乌网)
案发当晚10时左右,义乌市江东街道后湖村附近的一处空地旁,有人不时从银色面包车内搬出白色盒装物品。经群众举报,环境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白色盒装物品里是大量废旧电瓶。经现场核实,共有废旧电瓶200个,每个重量约25千克。这些废旧电瓶是金某从附近的东阳市李宅村一电动车专卖店收购的。
“当事人金某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依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表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门已联合公安机关当即对现场200只废旧电瓶进行了扣押,并拟对当事人金某处以罚款9000元。
(图片来源:中国义乌网)
从事废旧电池回收生意,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处置,不能擅自回收买卖。如果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达三吨以上,造成环境污染的,严重者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
下一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将大力整治废旧电池回收行业,尤其是对相关店铺进行规范化经营管理,也就是说,以后门店的旧电池不能再随便卖了,只能卖给有证的回收商或者是厂家等,无证的商户真的就危险了。
原标题:注意!这些废物不能回收买卖,达三吨以上要判刑的!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