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重点区域及重点企业VOCs走航观测及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重点区域及重点企业VOCs走航观测及项目服务
项目编号:OITC-G19027149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志超、王琪
项目联系电话:010-682905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联系方式:010-8491273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窦志超、王琪010-6829052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科技园6号楼13层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概况:2017年入夏以来,沈阳市臭氧污染天数明显増加。为研究阐明臭氧污染形成的成因,有效遏制沈阳市臭氧污染恶化态势、科学制定臭氧污染控制方案,确保优良天数达标目标、沈阳市政府决定开展沈阳市臭氧来源解析工作。
拟通过臭氧来源解析工作的实施,初步摸清沈阳市重点源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特征,阐明沈阳市环境空气中VOCs的浓度水平组成特征与变化特征,厘清沈阳市臭氧污染生成原因与主控因子,确定对臭氧生成贡献大的优势VOCs物种与重点排放污染源,开展沈阳市重点VOCs污染源污染控制技术调研分析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提岀沈阳市臭氧污染控制对策与控制方案建议,为沈阳市建立全市臭氧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提供科技支撑。
为更好地推进项目工作,现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开展工作任务招标,包括沈阳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的观测与数据初步分析、沈阳市环境空气臭氧污染综合观测及成因初步分析、沈阳市重点区域及重点企业VOCs走航等综合观测服务。上述工作的研究成果将为厘清沈阳市臭氧污染成因,及沈阳市臭氧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该包中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评标、推荐中标供应商以包为单位。
3、招标内容与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具备投标资格,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不具备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名单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与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23日 09:00至2019年10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o-science.com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东方在线www.o-science.com注册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66号北京理工大学北门理工国际教育交流大厦三层第四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登陆“东方在线”(http://www.o-science.com 招标在线频道),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项目下单、上传付款凭证手续,经审核批准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或保证金(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在东方在线填写开票信息后标书款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登记的电子邮箱。
开户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账 号:862081657710001
(3)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及用途。
(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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