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石狮市环境监测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狮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第三方运维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石狮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编号:XSCGSS2019200SR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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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环境监测站石狮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第三方运维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19-10-09 14:59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石狮市环境监测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狮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第三方运维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狮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第三方运维服务

项目编号:XSCGSS2019200SR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狮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泉州市石狮市回兴路

联系方式:何先生 135050804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0595-2867998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石狮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SS2019200SR

二、项目名称:石狮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第三方运维服务

三、招标服务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4、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整 (¥38.88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期限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09日起至2019年10月15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0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0日09:30时(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九、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 陈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人:石狮市环境监测站(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回兴路),联系人:何先生,电话:13505080452。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一、招标文件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697422988。

十二、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十三、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0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2、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3、投标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4、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整 (¥38.88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09日 09:32至2019年10月1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期限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09日起至2019年10月15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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