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伟明环保于2019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湖南省郴州市嘉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嘉禾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项目的议案》,同意批准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嘉禾焚烧项目和嘉禾收运项目,同意公司与合作单位湖南天茂公司签署合作合资协议,由嘉禾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以货币方式与湖南天茂公司一起适时对嘉禾公司进行增资,最终公司对嘉禾公司持股占比60%,湖南天茂公司占比40%,嘉禾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10,000万元;批准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投资于上述项目;同意授权管理层可以根据本项目建设进度在出资额度内分期出资,自有资金投入与投资总额差额部分通过项目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等借款方式解决,并签署后续融资协议;同意授权管理层与政府部门、第三方签署后续法律文件。
2019年9月30日,公司与嘉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湖南天茂公司就投资建设嘉禾焚烧项目和嘉禾收运项目完成《郴州市嘉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嘉禾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
嘉禾焚烧项目,用于统一处理嘉禾、临武、桂阳三县的城镇生活垃圾,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处理工艺,总规模1,200吨/日,项目一期按600t/d规模建设。本项目采用BOT方式,项目一期投资估算约为3.84亿元。该项目采用BOT的合作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2年建设期)。项目用地拟位于湖南省嘉禾县行廊镇;嘉禾收运项目,指在嘉禾县辖区内在特许经营期内投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设施,提供生活垃圾收集、压缩、转运服务。本项目规划垃圾中转站10座及配套水电设施和压缩设备等,配备封闭式垃圾箱、新建垃圾收集点,配备环卫车辆,城区现有设备收购及新设备添置。项目额定垃圾收运量为300吨/日。项目总投资估算约0.49亿元。该项目采用BOT+TOT的合作模式,特许经营期20年(不含建设期),特许建设期不超过6个月。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投资于上述项目。
本次对外投资将增加公司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模,提高公司未来营业收入。本项目的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项目的实施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本项目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原标题:伟明环保对外投资1.5亿元并签署特许经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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