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8月份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排名,长春市列海口市、拉萨市等城市之后,名列第四位,这是长春市有空气质量状况记载以来在全国的最好排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今年8月,长春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有效天数为31天,其中优级27天,良级4天,优良率100%。
监测数据还显示:今年8月,长春市市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9%;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硫(SO2)浓度为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二氧化氮(NO2)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8%。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浓度均值2.22, 同比下降9.8%,各项参数浓度值均达到2013年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来同期最好水平。
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长春市8月份空气质量创佳绩,有27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低于50,达到自然风景区标准。一方面是由于气象条件较利于污染物扩散,更重要的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多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综合作用的结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把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全面开展以控煤和减排为重点,强力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超标排放整治、机动车污染整治、扬尘管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4年以来,全市在燃煤小锅炉淘汰上投入财政补贴资金15亿元,至目前,全市共淘汰燃煤锅炉7000余台。2017年以来,对大型燃煤锅炉实施达标改造,全市454台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实现达标排放。全市16台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对“散乱污”企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工业炉窑、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的进行综合治理。精细化管控施工、道路、渣土车、裸土扬尘污染。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提高市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消除城市建成区裸露地面。从严管控移动源污染,加强柴油货车、区域限行、检测维修监管, 禁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餐饮油烟监管。
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呼吁,建设“生态一流”的美丽宜居长春,蓝天是不可缺少的底色。目前,长春距离真正的蓝天常驻、蓝天永享尚有一定距离。所以,还需要政府、企业、个人“同呼吸、共责任、齐努力”,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积极投身到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中去,为长春蓝助力,为美丽长春加油,为宜居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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