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保行业发展驱动力变化
1、2015-2018,环保行业的资金驱动年代
2015-2018年,在海绵城市、河道治理大举推动的背景下,环保行业的业务边界扩大,从单纯的厂内治理向环境综合治理的大基建延伸。例如,在2015年开始的海绵城市、河道治理市场中,环保公司业务由厂内向厂外延伸,逐渐综合化;而园林、建筑、机械、地产、新能源等其他行业公司也开始将业务向环保延伸。
传统环保公司业务由厂内向厂外延伸:传统环保业务以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厂内”业务为主,而进入环保大投资时代后,环保业务也越来越综合化,正从厂内向厂外延伸。以海绵城市建设为例,建海绵城市就要有“海绵体”。城市“海绵体”既包括河、湖、池塘等水系,也包括绿地、花园、可渗透路面这样的城市配套设施。雨水通过这些“海绵体”下渗、滞蓄、净化、回用,最后剩余部分径流通过管网、泵站外排,从而可有效提高城市排水系统的标准,缓减城市内涝的压力。总之,海绵城市的建设需要结合绿色与灰色基础设施建设多种方法,降低地表径流比例,将会涉及到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河道治理、管网建设等与城市水环境相关的方方面面,包含污水处理厂之外的更多厂外业务。
在业务边界扩大的同时,环保企业承接项目规模急剧增大,业务模式也由EPC/BOT/BT等模式向PPP模式转变,在订单驱动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环保业务发展对资金的依赖度也在提升,资金成本变化、贷款进度变化均与市政环保公司的工程项目进度、收益情况、财务成本密切相关,资金面变化暗含的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也会影响市政环保企业主要面向的环保工程市场投资需求变化。因此,这一时期环保产业的发展及股价变化均与资金面变化情况高度相关,水环境综合治理市场的发展及相应公司的起伏是资金驱动时代的突出代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企业即是东方园林。
2015年,是环保企业业务边界开始扩大的第一年,尚处于市场启动和准备期;2016年,则是市政环保业务的大年,利率低位、PPP大规模扩张的元年(政策导向积极)、基建投资需求增加下河道治理市场大幅启动;2017年利率开始明显上行,“去杠杆”成为三大攻坚战首要任务,资金面由宽松变紧张,融资明显困难,市政环保公司业务发展也开始面临困难;2018年,市政工程环保类企业同时面临资金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刚兑偿付压力增大、工程市场业务收缩的多重压力,进入2010年以来最为困难、低迷的一年。综合回望2015-2018年板块起伏的变化,与资金面环境是高度相关的。
2、2019年后,未来环保行业新驱动力——提质增效、重回轻资产
历史的十年,环保产业虽然经历了大规模投入,但由于现行处理标准偏低,污染问题解决和环境改善并未达到很好效果;在政策和资金增量的尾声,经历过困境后的环保企业亦开始寻求模式转型,我们认为环保行业的未来发展必将进入到重视效果提升的轨道上来,提质增效是环保产业长远发展的驱动所在,同时,当环保处理效果提高到可资源化级别后,环保产业的附加值将更好体现,变现来源将增加,产业发展对资金的依赖属性将会变弱,模式也有望重回轻资产。
(1)历史十年,环保产业经历大规模投入,但地下水污染、固废污染等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水污染事件依然存在,环境改善仍未获得很好效果,重要原因之一在于现行实际处理标准或处理效果偏低;历史的十年,我国环保产业经历了大规模投入,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等环保设施建设火热推进,目前,我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已超过95%,因此,无害化设施处理量的覆盖率已较为全面。但是,我国环境改善效果依然有限,水方面,我国地表水质在近年的治理投入下有所提高,但截至2018年底仍有近30%的Ⅳ~Ⅴ类水及劣Ⅴ类水存在;与之相比,更为严重的是我国的地下水污染问题,2012-2018年,我国地下水水质呈现不断恶化趋势,2017年,较差级及极差级水质占比高达66.6%,2018年地下水质监测的分类标准调整后,地下水中Ⅳ~Ⅴ类水占比高达86.2%。同时,民众感受到的水污染的事件也仍在发生,例如:2018年7月27日,河南省南阳市跨镇平县、邓州市河流——赵河发生水体污染事件。初步判定污染源位于镇平县赵河支流淇河流域,镇平县污水处理中心北厂3天直排污水3.9万吨。
2018年分类调整后的地下水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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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方面,虽然我国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96.6%的高水平,但是垃圾焚烧厂的二噁英等烟气处理问题一直受到民众关注,垃圾焚烧处理厂的选址也因此困难重重。在大规模投入后,环保效果却依然改善有限,我们认为,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即是我国现行处理标准偏低。污水处理方面,我国目前大部分的污水处理厂还在提标至污水处理一级A标的过程中,不足10%的污水处理厂可达到高于一级A标的四类水标准。而从具体的标准数值来看,一级A标的污水处理厂出水BOD值与水质相对较差的地表Ⅴ类水指标相当,氨氮更是远差于地表Ⅴ类水指标,因此一级A标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到自然水体后,实际上对自然水体无法起到净化和改善的作用,也不具备生物活性,更无法起到改善环境的实际效果。
国家污水处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部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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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处理方面,以垃圾焚烧厂的烟气中最受民众关注的二噁英处理标准为例,2014年,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发布《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备受关注的是,新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污染控制要求,其中公众最关注的二噁英类控制限值,采用国际上最严格的0.1ngTEQ/m3,与欧盟标准一致,比之前的标准收严了10倍。虽然二噁英的标准与欧盟一致严格,但在实际执行中,欧盟很多成员国会要求焚烧企业采用最佳可行技术使得二恶英的排放能达到更低的0.01ngTEQ/Nm3的水平。而我国0.1ngTEQ/m3的标准却仍执行和监管不到位。
2018年7月18日,芜湖生态中心在北京发布了《359座生活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和污染物排放报告》,这也是芜湖生态中心自2012年以来发布的第四期垃圾焚烧行业观察报告。通过观察各省市企业信息平台和企业官网发现,全国359座垃圾焚烧厂中248座垃圾焚烧厂未公开2017年烟气二噁英自行监测数据,约占全国已运行垃圾焚烧厂近70%。公开的垃圾焚烧厂中,有76座在各省市企业信息平台上公开;40座在企业官网公开(8座垃圾焚烧厂在各省市企业信息平台和企业官网重复公开)。观察环保部门官网和各省市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平台发现,45座垃圾焚烧厂公开烟气二噁英监督性监测数据,仅占全国在运行垃圾焚烧厂的13%。同时,项目团队观察发现,2017年10月,全国在运行的垃圾焚烧厂163座在各省市企业信息平台上有公开环境信息,其中31座垃圾焚烧厂10月累计超标3349次;2018年5月,全国在运行的垃圾焚烧厂191座在各省市企业信息平台上有公开环境信息,其中45座垃圾焚烧厂4月累计超标6335次。此外,通过调研安徽、江苏、浙江和广东共121座垃圾焚烧厂的飞灰处置情况,团队发现大多数环保部门对飞灰的监管存在缺失;部分垃圾焚烧厂飞灰没有执行危险废物五联单转移制度;部分垃圾焚烧厂飞灰超标填埋;飞灰填埋防护措施不完善;飞灰和生活垃圾混合填埋等问题存在。
此外,除二噁英以外的其他指标若与美国垃圾焚烧排放标准对比,中国标准除对氮氧化物的排放标准比美国严格,其余标准均比美国宽松。特别是在重金属(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的排放上,美国标准要比中国严格的多。
中美垃圾焚烧排放标准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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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标准本身的偏低或执行的不到位,导致我国大规模的环保投入却未达到更理想的效果,环保处理质量和效果的提升也迫在眉睫。
(2)在政策和资金增量的尾声,2019年开始经历困境后的环保企业已经开始寻求模式转型,重回轻资产道路,且开始探索更符合资源化的先进技术方向;在行业现状驱使提升和企业自主转型突破的双重动力下,环保行业的未来发展必将进入重视效果提升的轨道上来,提质增效是环保产业长远发展的驱动所在;从企业个体来看,2010-2014年,环保企业享受了政策驱动的红利,龙头企业实现了快速的成长壮大;2015-2018年,环保企业则经历了资金面影响下的大起大落,经历资金困境后,环保企业对于参与市政环保PPP业务态度谨慎,2018年开始,东方园林、碧水源、博世科等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参与较多的企业新增订单均开始由PPP重新转向EPC为主,业务模式重回轻资产。
同时,各家环保企业开始重新重视技术和模式创新,例如碧水源聚焦水处理提标的核心主业、固废处理类企业探索垃圾分类及资源化相关技术、环卫企业探索智慧环卫模式、监测企业探索网格化监测业务等。
未来,行业层面将提高标准和实际处理效果以实现真正的环境质量改善;而公司层面也将重视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探索更符合资源化的先进技术方向,双重驱动下,环保必将进入提质增效年代。
行业+公司双重驱动下,环保行业未来发展必将进入提质增效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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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环保处理效果提高到可资源化级别后,环保产业的附加值将更好体现,变现来源将增加,产业发展对资金的依赖属性将会变弱,模式也有望重回轻资产。
以污水资源化为例,当污水处理提高至可资源化级别,污水重新变为净水,实现了水资源的再生,其价值中就要考虑其可带来的水资源价值,而近年来,随着水资源总量的逐渐稀缺,水资源价值也越来越被关注,对应水资源费也逐渐上调。目前,国内最终水价基本由三部分构成:资源水价(水资源费)、工程水价(工程水费)和环境水价(污水处理费)。
资源水价:即水资源费。国家是水资源的产权所有者,用水者取用水资源要缴纳水资源费,体现了水资源的产权价值;同时,国家在水资源管理过程中投入了必要的成本,以水资源费的形式向用水者收取,体现了水资源的劳动价值。
工程水价:即制水供水费用。生产者缴纳水资源费取得水权之后,进行必要的劳动投入以产品水的形式向其他用水部门出售,进一步体现了水资源的劳动价值。
环境水价:即污水处理费。用水过程将产生外部性影响,国家作为管理者要使这种外部性影响内部化,引导企业对污水进行处理,并向用水者收取排污补偿,体现了水资源的补偿价值。
水价的构成,也在一定程度表征了城市水业成本体系逐步完善的过程:在城市化初期,水价的内容仅限于城市从自然中取水、净化、输送和排放的成本与收益,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市供水价格;当城市污水的排放对自然的影响超出了自然水体的自净能力,水价中加入了污水处理和环境补偿的费用,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当城市就近水源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总量需求,远距离调水甚至跨流域调水的成本进入水价,形成“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当水资源总量稀缺,不能满足“以需定供”的水资源配给方式,水资源开始有价,并且以成本形式进入水价,形成“水资源费”。
我国水价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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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价的构成与水务产业链不同环节的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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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水价的构成及其对应水务产业链工艺部分可以看出,目前我国污水处理企业主要做的是污水处理环节,获得收益为污水处理费。而若水资源化工艺将污水净化为地表Ⅱ类水,则实际实现了污水处理、原水制作、甚至到自来水制作的全过程,实现了水资源再生,其成本可对应污水处理费、工程水费、水资源费三部分价格,而从未来趋势来看,三部分水费的价格都将呈现上升趋势,尤其是“十二五”以来水资源费的改革推进和上调,更凸显了新水源开发工艺在未来的价值和意义。
因此,以污水资源化为例,若将标准提高至资源化级别,水处理企业的收入来源将从原来的污水处理费一部分增加为污水处理费、工程水费、水资源费三部分,虽然处理成本也会相应提高,但收入来源和盈利模式将大大拓展。
二、环保效果提升的直接表观手段是标准提高,而根本动力在于国情
1、大气治理标准提升及我国空气质量变化改善的过程说明:由于我国人口、工业总体量大的基本国情存在,我国的处理标准只有提高到更高级别,空气质量才能实现明显改善
2006-2014年,我国脱硫脱硝工业经历了高速发展阶段。2006-2010年,是脱硫行业快速发展的5年,2011-2014年则是脱硝行业高速发展的时期。截至2014年,我国80%火电机组均完成了脱硫脱硝除尘设备安装。但是,对应观察我国2014年的空气环境质量,却不如人意,严重雾霾常有,从下图我国2013-201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可以看到,2014年,我国90%设市城市年度空气质量超标。
2013-201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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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发改委、环保部及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通知,煤电超净排放改造由此大规模展开。直至2018年,我国超净改造基本完成,可以看到2018年设市城市空气达标比率也较2014年有了显著提升。在我国火电超净排放改造推出之时,不乏各类质疑之声,从火电厂烟气治理超净排放的标准来看,甚至已高于国际发达国家烟气排放标准,增加成本实现如此高的排放标准是否有必要是市场争议的重点。但最终,从我国煤电超净排放改造完成的情况来看,整个过程中,既推进了我国火电厂烟气治理的技术进步,降低了超净排放改造成本预期,同时也圆满完成了超净排放改造的任务,并实现了空气质量的实质改善。
大气治理标准提升及我国空气质量变化改善的过程说明:由于我国人口、工业总体量大的基本国情存在,我国的处理标准只有提高到更高级别,空气质量才能实现明显改善。而这一基本国情,在我国其他环保处理领域同样是根基,无论在水处理、还是固废处理,我国都需要更高的标准,才能实现环境质量改善效果提升的目标。
2、基于国情,要彻底解决黑臭水体问题,我国水处理标准的提升也是必然趋势
基于国情,要彻底解决水污染问题,我国水处理标准的提升也是必然趋势。如前文所述,我国目前大部分的污水处理厂处理标准还停留在一级A标和一级B标,而从具体的标准数值来看,一级A标的污水处理厂出水BOD值与水质相对较差的地表Ⅴ类水指标相当,氨氮更是远差于地表Ⅴ类水指标,因此一级A标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到自然水体后,实际上对自然水体无法起到净化和改善的作用,也不具备生物活性,更无法起到改善环境的实际效果。2015年11月,环保部发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此文件是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修订,将一级A标中总磷等指标要求提高、二级标准比之前显著提高,同时增加了特别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与四类水标准相当,但是,随后提标正式文件迟迟未出台,市场对政策推动提标的进程产生质疑。
但是,从调研了解,我国污水处理的提标进程上,国标虽未变,但实际在鼓励地方先行。
(1)经济发达区域及环境敏感区域首先向地表四类水标准提升:北京、天津、浙江、滇池、太湖等。北京:北京是我国第一个全面推广地表四类水标准的地区,作为首都,北京市的环保要求一直引领全国,一方面,所有的老水厂出水都要升级成再生水,所有新水厂都要达到再生水标准,这部分属于城市污水的二级处理,大多采用CMF工艺路线;另一方面,从2010年开始,北京新建的水厂基本都采用了MBR工艺,即在污水处理阶段实现出水水质直接达到地表四类水标准。
天津:《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将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控制项目限值分为A、B、C三级标准,其中,A标准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水平;B标准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Ⅴ类水平;C级标准与国家标准的一级A一致。同时,天津市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按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分为三级:设计规模大于(含)1万吨/日,执行A标准;设计规模小于1万吨/日且大于(含)1000吨/日,执行B标准;设计规模小于1000吨/日,执行C标准。《标准》规定,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浙江:2018年,浙江印发《关于实施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标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目标为:自《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之日起,新建日处理规模1万吨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清洁排放标准;推进现有日处理规模1万吨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到2022年基本实现我省重点环境敏感区域日处理规模1万吨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清洁排放标准,其清洁排放标准即地表四类水标准。
青海省西宁:2018年,为进一步改善湟水河水质,西宁市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工作。湟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作为全省污水处理厂原位提标新技术的首批示范点,在不增加新构筑物及容池的前提下,通过一系列技改使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准Ⅳ类地表水水质,目前项目建设已初步取得成效。该项目实施完成后,湟源县污水处理厂将成为青海省第一个达到准四类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并将为西宁市污水处理厂深度提标改造工作提供经验参考,也为全市进一步改善湟水河水质,提供了新路径、新措施、新方法。
云南昆明:昆明污水处理地方标准高于国标,滇池水质有效改善。2018年,央视财经频道播出的《经济信息联播》——大江奔流•长江经济带调研行栏目,报道了滇池水质总体改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以及昆明市启动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相关内容。
(2)雄安新区最先进行地表三类水的标准示范。
2018年4月14日,《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提出将白洋淀水质逐步恢复到Ⅲ-Ⅳ类。2018年9月4日,河北出台大清河、子牙河、黑龙港及运东流域等三项水污染排放地方标准,提出雄安新区全域污水排放标准将全面提标,由过去的一级A提高至Ⅲ类水质标准。其中,大清河流域分为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一般控制区,核心控制区就是雄安新区全域,包括雄县、容城、安新三县行政辖区(含白洋淀水域)等。新标准下的大清河流域核心控制区水污染排放标准除总氮外,其他项已达Ⅲ类水标准。此次雄安新区全域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全面提标至地表Ⅲ类水质标准,是我国首次区域性整体提标至地表三类水,具有显著的标杆意义和示范效应。
3、固废处理行业特征:缺口较大,政策趋严
固体废弃物是指人类在生产、消费、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态或半固态的废弃物质(部分国家将高浓度溶液也归类为固废)。固体废弃物的处理通常是指物理、化学、生物、物化及生化方法把固体废物转化为适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过程,固体废弃物处理的目标是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由于固体废物种类繁多,组成成份相当复杂,导致其物理性状千变万化,有分析认为固体废物是“三废”中最难处置的一种。
1)固废产量现状:实际值远高于《年报》披露水平
我国固体废弃物产量规模极大,当前仍然没有完整覆盖全国的统计数据,具有很强的“冰山效应”。本篇报告将以我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后文简称《固废年报》)为基础,对一般工业固废、工业危废、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等四大类固体废弃物做专项分析。
固体废弃物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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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将固体废弃物大致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四类。自《固废年报》发布开始,我国整体固废产量整体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2017年我国固废总产量约为15.53亿吨,较2013年已降低近40%。发布值的年均降幅达到了近12%。统计报告中固体废弃物的产量变化需要分为两部分来看:其一是一般工业固废的迅速减产,年化产量增速约为-13.89%;其二是其他种类固废产量的加速上涨,年化产量增速分别为:工业危险废物约为8.10%,医疗废物约为9.29%,生活垃圾约为5.75%。
由于历年统计的城市数量差异较大,我们将产量取城市平均值以剔除样本大小差异导致的误差。剔除结果显示各类固废增速均有较大上扬,但整体趋势不变,即:一般工业固废仍呈负增长趋势,但减速趋势有所放缓(年化产量增速约为-8.20%);另外三大类仍呈高速增长态势,不过其增速水平远高于统计值水平(工业危废年化增速从8.10%修正为15.25%、医疗垃圾增速从9.29%修正为16.52%,生活垃圾增速从5.75%修正为12.74%)。
据历年城市平均产量测算的实际产量以及2018-2020年全国产量预测(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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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预测未来我国工业危废产量将延续近30%的高增速态势,2018年后年产量将超过1亿吨;医疗废物或将保持18%的增速;但由于基数较小(200~400万吨),对整体市场影响有限;生活垃圾未来产量或将保持12%以上的增速。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影响,未来一般工业固废增速或将翻正为5%。由此也将导致固体废物未来将产生结构性变化:未来固废产量增速中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的贡献度会越来越高,而一般工业固废在固废中的绝对占比地位将会逐年下降。
2)行业市场环境:政策趋严催生出大量市场空间
2019下半年新版《固废法》即将出台
2018年,生态环境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后简称《固废法》)发布了第二次较大幅度修订案的征求意见稿。新版法规强化了生产者的主体责任,并提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鼓励开展生态设计,建立回收体系,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原版《固废法》在20年内仅于2004年做出了第一次幅度较大的修改。新版本较老版本对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大加强,原版中一些没有具体罚则的行为在修订案中都加上了相应的法则,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甚至大幅提升至100万元。新版《固废法》有望于今年下半年正式颁布实施,受其影响排污企业的固废处理成本将大大增加。根据国家规定,一般企业生产的固体废物必须交由有处理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理。
《固废法》修订草案涉及罚款的主要变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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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产废的央企、国企通常希望能够掌控生产中的每一个环节,包括末端治废,所以通常会成立归属自己控制的第三方治废公司,固废治理企业通常会以设备供应或工程服务的模式参与建设。因此在评估工程类固废处理公司时应重点关注其与大型国企间的框架合作协议。
与之相比,小型产废企业通常没有足够的资本预算成立独立的治废子公司,只能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处理。因此在评估运营类固废治理公司时,应充分考虑其所在区域的小型产废企业集中度及治废需求规模。
中央下达垃圾分类工作指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席近日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主席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他指出,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要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把工作做细做实,持之以恒抓下去。要开展广泛的教育引导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流于表面现象严重,民众主动分类弃置意愿不强,给后期焚烧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的同时也大幅增加了垃圾处理的成本。我们判断未来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将会同时从清运公司与民众两个层面推进,受益于此,建议优先布局业务包含垃圾分类处理概念的垃圾清运类及运营类公司以及生产产品包含垃圾分类概念的设备制造公司。同时,垃圾焚烧类公司也将因此获益;因为这类企业的最主要成本构成为焚烧尾气的处理,分类预处理好的垃圾会大幅降低垃圾焚烧厂在尾气处理方面的成本。
每一次环保政策收紧的同时,都伴随着各项治理指标的提升,而对企业而言则意味着老一批治废设备的更迭。未来需重点关注治废企业设备的折旧摊销情况,特别是新版《固废法》颁布之后,过往的设备是否能够满足最新法规要求的治理程度。
各类固体废弃物市场的主要特点
生活垃圾:2017年处理缺口约为1.6亿吨(占同期产量43%)。处理产能需求增速高于供给增速,未来缺口或将呈现扩大趋势。行业毛利率水平较高,ROE水平及流动性水平均较好。受十三五规划影响,生活垃圾处理将快速从填埋向焚烧转移,2020年前仍有近3000万吨的焚烧产能待建需求。
危险废物:2017年处理缺口约为0.6亿吨(占同期产量73%)。处理存在较大的技术壁垒与区域垄断性,在处理率与产能利用率均不到30%的条件下,毛利率仍高达35%以上,部分地区甚至可高达一倍以上。一般工业固废:2017年处理缺口约为7.3亿吨(占同期产量40%)。市场需求最大也最模糊,其处置缺口主要集中在尾矿方面,2017年尾矿待处理量约5.2亿吨,占总缺口一半。
4、生活垃圾:市场缺口放大,填埋转型焚烧
2017年,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含焚烧、固化填埋、堆肥、再利用等)能力已经达到了67.99万吨/日;实际处理量21034.2万吨,处理率约为56.83%,同比上年下降了3.5个百分点。近5年来生活垃圾的处理率每况愈下,其原因主要在于近年来垃圾产量的增速大幅高于治废产能的增速。预计今年我国生活垃圾产量将达到5.4亿吨,市场空间约可达到1300亿元。
在4种处理方式中,垃圾焚烧将是未来增长最快的。根据“十三五”规划,2020年我国针对生活垃圾处理中焚烧的占比目标为54%,较2017年末水平仍有14个百分点的增长空间。预测在2020年,我国生活垃圾实际焚烧需求约可达到3.3亿吨,带来约1119亿元的市场空间。
1)产量大:年化增速近13%,2020年或破5亿吨
2017年全年我国202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194.4万吨,同比上年上涨7.1%;城市平均产量约为100万吨,同比上年上涨13%。近5年来城市平均生活垃圾产量的增速已高达12.7%。
目前我国共拥有4个直辖市,293个地级市,以及366个县级市。由于年报公布数据均为我国大、中城市的固体废物产量水平,考虑到不同规模城市的人口及消费水平的差异性,我们将县级市生活垃圾的产量取0.2折算系数,即城市样本量变为370.2所(4+293+366*20%=370.2),预测2017年全国实际城市生活产量或已达到3.7亿吨。2018年,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万余元,同比上年上涨8.6%。回顾历史数据,自2013年以来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化增速为9%,略低于城市平均生活垃圾产量年化增速。近年来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相对较为稳定,假设2018-2020年,我国城镇垃圾产量增速也在现有基础上相对企稳,保持年化12%的增速水平,则2018-2020年我国城镇生活垃圾产量分别可达到4.1亿吨,4.6亿吨与5.2亿吨。
生活垃圾产量增速受城镇化进程及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叠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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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底,我国乡村人口与城市人口比例大致为2:3,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大致为1:4,按照等比例估算,2018-2020年我国农村生活垃圾产量分别可达到0.68亿吨,0.77亿吨,0.87亿吨。若将乡村生活垃圾合并考虑,则2018-2020年我国生活垃圾总产量分别将达到4.8亿吨,5.4亿吨,6.1亿吨。
2)缺口大:处理率逐年下降,今年将产生近3亿吨产能缺口
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大,成分相对复杂并含有大量有机质,因此容易滋生大量细菌及并发恶臭。生活垃圾的主要组成成分见下表。一般而言,可以将生活垃圾分为两大类,即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主要成分及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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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7年,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以及处理量不断提升。2009年,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仅为35.61万吨/日,拥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共567座;2017年,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已经达到了67.99万吨/日,拥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多达1013座,较2009年规模几乎翻倍。2017年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已达到21034.2万吨,达到的满功率处理能力的85%,约可覆盖我们前文中测算的实际产量的57%。
考虑一般垃圾处理设备的养护维修期约为30~60天/年,则这一产能利用率以趋近饱和,提升空间不大。未来若想提升生活垃圾的处理率,只能通过新建产能的方式来扩大处理规模。
2017年生活垃圾处理量同比增速约为7%,大幅低于同年生活垃圾城均产量增速的13%。假设2018-2020的处理增速为过去9年年化复合增速8.2%,则2018-202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将分别为2.3亿吨,2.5亿吨,2.7亿吨,对比前文测算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新增处理量缺口2.5亿吨,2.9亿吨,3.4亿吨。
3)处理结构转型:焚烧厂拓建,填埋场封场
全球多数发达国家针对生活垃圾处理更加倾向于采用焚烧处理方法,而目前我国还是以卫生填埋为主,焚烧处理为辅。不过近年来受政策引导及用地紧张等影响,我国垃圾焚烧产业发展迅猛。
2017年我国垃圾焚烧厂数量已达到286座,同比2005年的67座增加了超过3倍;焚烧垃圾处理量达到了8463.3万吨,同比2005年的791万吨增长了近10倍;焚烧处理率也由2005年的9.8%上升到2017年的40.2%。
根据“十三五”规划,期间全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将达到2518.4亿元。至2020年,我国垃圾焚烧处理量占比总无害化处理量需达到54%。按照《固废年报》官方统计值水平推算,假设我国未来垃圾产量增速为14.7%,2018-2020年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占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量分别为45%,50%,54%,则对应的焚烧量需求将分别达到1.03亿吨,1.23亿吨,1.43亿吨。
部分发达国家更倾向于采用焚烧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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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按照我们前文测算的全国生活垃圾产量规模,2018-2020年将分别达到4.8亿吨,5.4亿吨,6.1亿吨,则对应的实际焚烧量需求将高达2.2亿吨,2.7亿吨,3.3亿吨。
此外“十三五”规划对垃圾焚烧厂项目推进的地域方向也做了战略部署:初步新增焚烧项目规模较大,且将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随后将逐步向中西部及二三线城市转移,项目平均规模也随之下降。商业模式上将从BOT、DBO、O&M、EPC等逐步向PPP模式发展,并由单一焚烧处理逐步向综合环境服务类业务转型。随着生活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从卫生填埋逐步向垃圾焚烧转移,填埋处置比例将持续下降,垃圾填埋场将主要作为填埋焚烧残渣和应急使用,原生垃圾填埋量将显著减少。目前我国仍有大量的填埋场,特别是简易堆场;根据“十三五”规划,未来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工作重点之一即是填埋场封场。因此可以预见,未来我国生活垃圾填埋行业的工作重点将转向封场修复和二次污染控制,以及存量垃圾的综合整治等内容。
4)市场大:今年起市场规模将突破1300亿元
生活垃圾处理产业链包括四个板块:生活垃圾处置与资源化利用产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产业、设施设备制造产业以及运营服务产业。当前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主要方式为填埋和焚烧。2017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21034.2万吨,处理率约为56.83%;其中卫生填埋量为12037.6万吨,占比约为57%;焚烧量为7589.3万吨,占比约为40%。
生活垃圾处理产业链及产业链内部分参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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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公司业务层面来看,我们将产业链中的各类业务代表公司汇总分析,发现如下特点:1)清运类公司由于其技术壁垒很低,近三年营收增速与净利率下滑剧烈;2)焚烧填埋等采用传统处理垃圾方式的公司的营收增速较小;相比之下,近3年来垃圾再生处理类公司的营收增速始终保持40-50%的水平,说明该行业当前尚处蓝海领域。3)受制于技术投入等因素影响,再生处理类公司的净利率(6%)大幅低于传统焚烧填埋类公司(16%),不过当前已经出现上升趋势,相信未来随着技术的日趋成熟会有持续性提高。
目前流动性最好的是从事焚烧、填埋等传统处理方式的公司。相比之下,再生处理类公司的现金流情况始终不乐观,且有持续恶化趋势;清运类公司流动性也表现欠佳,勉强维持正位数。从产业链上下游角度来看,从事再生利用类公司的应收占比总营收比例较高,说明这一类公司在产业链中的资金占有力较弱。而传统处理类公司的应收账款占比营收总量很低,这也从侧面解释了其流动性表现良好的原因。
从流动速动比率角度来看,三大类公司的短期流动性风险均最低。其中,清运类与焚烧填埋类公司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接近,说明这两类行业属于低库存行业,相比之下再生利用类公司的库存较高,但0.86的速动比率仍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生活垃圾处理市场的各项数据相对危废市场较为透明,当前我国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约为30~40元/吨(m³);焚烧处理则政府补贴约为100-200元/吨,发电入网费用约为189.15元/吨(按垃圾热值1000kcal/kg测算,每吨垃圾约可发电291度,发改委制定的统一垃圾发电入网价格约为0.65元/度),填埋处理则相关费用约为50-100元/吨。
若按中位数单价计算,代入前文推测的产量规模,则2018-2020年期间,清运市场空间约为168亿元,189亿元,214亿元;焚烧市场补贴费用约为330亿元,405亿元,495亿元,焚烧发电入网收益约为416亿元,511亿元,624亿元;填埋等其他市场空间约为195亿元,203亿元,210亿元。合计在2018-2020年期间,生活垃圾处理整体市场空间(不含设备制造等)约为888亿元,1308亿元,1543亿元。
5、危险废物:区域垄断,低产高利
近年来我国危险废物产量增速极快,2017年我国危险废物(含工业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年产量统计值约为4088万吨,实际产量约为8248万吨,较去年同比大涨超27%。预计自2018年之后,我国危险废物年产量就已突破了1亿吨大关,未来或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近30%的高增速增长趋势。危险废物对环境危害最大,所以对其的处置要求也会比生活垃圾严格很多。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市场存在区域转运严格受限、细分领域产能分配不合理等特征,导致行业产能利用率低至27%,同时区域垄断的特性也导致了行业近乎不合理的高盈利水平:同类危险废物采用同样的处置方式,不同区域的处理厂的收费定价可以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区域间定价甚至可以相差数倍之多。
1)增速快:近三年实际增速或高达25%
2017年全年我国202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010.1万吨。自2014年至今,我国工业危险废物的产量已经连续3年出现高增长。类似生活垃圾的计算方法,我们也计算出了工业危废的城均增速。我国工业危废城均产量较上年增长高达27%,近三年城均产量的年化增速更是高达25.7%;而2017年我国危废产量增速仅为8.1%,据此可以判断,2017年工业危废的全国实际产量是要大幅高于4010.1万吨的统计值的。考虑到不同规模城市的工业品产量的差异性,我们将县级市工业废物产量取0.3的折算系数,可以按照总城市规模为406.8所城市计算(4+293+366*30%=406.8),则2017年我国工业危废实际产量水平已经达到8075万吨。
2017年全年我国202个大、中城市医疗废物产生量为78.1万吨,城市平均产量约为3900吨,同比上年上涨15%。2013-2017年化增速约为16.7%,远高于统计总产量增速的9.3%。城均产量增速的远高于统计总产量增速,这说明全国城镇医疗垃圾实际总产量也已大幅高于统计值水平,如果将乡镇级医院一并汇总统计,其总产量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考虑到医疗废物的一般性,我们将全国县级市的折算系数提高到0.4,即城市样本量变为(4+293+366*40%=443.4),则2017年全国实际城镇医疗废物产量或已达到173万吨。
截至2018年底,我国乡村人口已达到56,401万人,约为城镇人口的三分之二,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0%。农村人口在医疗方面的人均消费增速(17.1%)已经超过城镇人口的消费增速(15.1%);其绝对值也达到了人均1240元的水平,约为城镇人口消费的60%,则2017年农村医疗废物产量约为69.2万吨(173*2/3*60%=69.2);2017年全国医疗废物总产量或已达到242.2万吨。
2018年几类工业品产量增速均有小幅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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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同增与人均医疗消费同增正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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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可包含数十个大类。由于种类繁多,产生机制不一而同,很难对危险废物的产量预测做有效定量的分析;因此我们选用了近几年我国电子元件、化学农药、石油制品、有色金属以及铅酸蓄电池等五类易产生工业危废的代表性产品,以及城镇人均医疗消费水平进行分析,对未来工业危废产量趋势进行判断。
2018年末,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逐步放宽,5类工业产品产量增速也出现了小幅回暖;而在此前较为波动的时期,工业危废的产量增速都在高速增长,我们判断在未来工业产品产量增速上行的周期内,工业危废产量增速将会延续现有高增长趋势。截至2017年,我国工业危险废物产量已达8075万吨,按2017年现有增速27%预估,2018-2020年工业危险废物产量将会分别达到1亿吨,1.3亿吨,1.7亿吨。
2013年以来,我国医疗废物产生量同比增速与我国城镇人均医疗消费增速呈正相关关系。2018年,我国城镇医疗人均消费同增大涨超过6个百分点,可以预见到,2018年我国医疗废物增速也会大幅超过2017年水平。2017年我国医疗废物城均产量增速约为14.7%,考虑到城镇与农村的医疗消费增速各自上涨了6.1与3.2个百分点,我们假设2018年医疗增速上涨3.3个百分点,并在未来三年保持18%的增速不变进行测算;2018-2020年我国医疗废物总产量或将分别达到285.8万吨,337.2万吨,397.9万吨。
2)缺口大:产能利用率仅27%,实际处理率不到三成
截至2017年底,全国各省(区、市)颁发的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共2722份,相比2006年增长209%;全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收集和利用处置能力已经达到了8178万吨/年,足以覆盖我们在前文中测算的实际工业危废(8075万吨)及医疗废物(173万吨)的产量水平。
核准处置量大,实际处置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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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实际各类收集利用处置总量仅为2252万吨,产能利用率仅为27.08%,这说明当前我国在危险废物处置领域的理论产能存在虚高现象。在已实施的危险废物处理方式当中,综合利用占比最高,超过三分之二;填埋焚烧合计占比仅为13%,说明综合利用是当前我处理工业危险废物的主要措施。
当前国内的危废处理许可制度已经细分至小代码行业领域(即危废细分领域代码,如WH01指医院临床废物,WH16指感光材料废物),即对每项危废细类的处理产能上限都有具体限制;由于治废企业前期调研不充分,在环评阶段上报的产能结构不合理,落地项目产能结构畸形,产能虚高与产能不足并存的现象屡见不鲜;同时又因为危险废物属于跨区域禁运品,因此不同省市的治废企业也无法共享彼此的过剩产能或进行订单转移,而这也正是导致行业高盈利水平的因素之一。因此,未来极有可能出现全国布局的危废处理企业,收购区域性危废处理企业产能,并转移设备的情况。
6、一般工业固废:市场极大,格局模糊
一般工业固废的产量占比在固废废物总量八成以上,达26亿吨;一般工业固废的产量趋势几乎可以决定着我国固废整体的走向。近年来,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待处理量上涨较快,截至2017年底已超过总量的40%,其中半数成分为尾矿。预计2020年我国一般工业固废产量将达到30亿吨规模,其中将有13.3亿吨(含6.7亿吨尾矿)不能得到及时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现阶段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市场的成熟度较低,尚未有龙头企业出现,甚至鲜有专门从事一般工业固废处理的上市公司,较难获取行业内公司的公开财务数据,因此行业的市场状态与盈利模式都较为模糊。
1)产量大:占比总体超85%,实际产量或高一倍
2017年全年我国202个大、中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3.1亿吨,同比上年降低11.49%。自生态环境部首发《固废年报》至今,我国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已经连续4年实现负增长,平均增速-13.89%。考虑到我国历年公布固废污染状况的城市数量有所不同(各城市自愿公布,历年公布城市名单并非完全重合),在此我们取历年一般工业固废的城均产量进行复验。截至2017年我国大中城市一般固废城均产量为648.51万吨,同比上年负增长6.23%,五年内平均增速-8.2%。我国一般工业固废城均产量呈现出与总产量相同的负增长趋势,说明一般工业固废的实际减产趋势弱于统计水平。
类似与工业危废的计算逻辑,我们将县级市工业废物产量取0.3的折算系数,按照总城市规模为406.8所城市计算(4+293+366*30%=406.8),则2017年我国一般工业固废实际产量或已达到26亿吨。一般工业固废的主要构成包含尾矿、粉煤灰、冶炼废渣、煤矸石、炉渣、脱硫石膏等。从逻辑上可以判断,我国几大工业材料的产量将直接决定一般工业固废的产生量。在此我们取出钢铁、水泥、煤炭及有色四大类我国主要工业原材料产品进行分析。
2018年有色、钢铁行业产能增速回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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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不同种类工业产品的单位产废量相近,则可以发现近5年来我国四大类工业原材料产品的产量增速与我国一般工业固废城均增速呈现出相同的变化趋势。据此可以判断,导致我国近年来一般工业固废负增长的一大主要原因是工业原材料产量增速的低迷表现。
受此前“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及冬季环保限产等政策的综合因素影响,我国工业原材料产品的产量增速出现了负增长。随着去产能去库存等政策卓有成效的落地,同时也受GDP增长的压力驱动,2018年我国大部分地区开始放宽对工业企业产能等方面的限制;同年冬季,随着“错位生产”政策的落地,“一刀切”式的限产政策开始被对产能影响较轻的限排政策所取代。2018年,我国十种主要有色金属及钢铁的产量增速都出现了显著上升。我们判断在未来3-5年内,我国主要工业企业产量将会较前两年有所回暖,但不会出现失控性增长;在这种预期下,一般工业固废的年产量增速也将大概率结束其连续负增长的趋势,产量增速或将回正,总产量规模出现小幅上升。按照年产量增速为5%计算,2018-2020年内我国一般工业固废产量将分别达到27.3亿吨,28.7亿吨,30亿吨。
2)缺口大:2017年贮存量占比超40%,近一半是尾矿
我国针对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置方式主要分为四类:综合利用、处置、贮存及倾倒。其中,当年利用量包含了部分对上年贮存量的利用;当年贮存量是累计数据;倾倒量占比之2017年已小于0.04%,故在本次分析中不做考虑。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理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从2013年至2017年,综合利用占比下滑近20个百分点;处置量的占比下滑近10个百分点,而贮存量占比从则上升了超过30个百分点。
不同种类的处理率差别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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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类工业固废(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废渣、炉渣、脱硫石膏等)占比一般工业固废总量高达80%。不同种类间的处理率相差较大,其中,占比11.3%的冶炼废渣的处理率达到了近89%,而占比29%的尾矿处理率仅为27%。6大类的处理量占比总量45.66%,可约算出占比20%的其他种类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理率约为69%。由此可知,一般工业固废的主要存量以及待处置缺口来源于尾矿。按其29%占比,27%处理率计算可得,尾矿贮存量约占整体21.17%;即其在40%的一般工业固废总贮存量中占比高达一半。按照当前的处理率计算,2018-2020年我国一般工业固废的待处置贮存量将分别达到12.1亿吨,12.7亿吨,13.3亿吨;其中尾矿将分别达到约6亿吨,6.4亿吨,6.7亿吨。
3)市场格局模糊:综合利用是主流,市场财务数据不透明
我国一般工业固废的主要组成成分有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废渣、炉渣、脱硫石膏等。相比危险废物而言,一般工业固废对环境危害性较低;而与生活垃圾相比,其堆肥或焚烧的利用率又较低。目前我国一般工业固废的主流处理方式为资源化利用。
6大类一般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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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8年中国环保行业发展分析及主要子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分析[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