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办公室公布全市8月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并透露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举措。
8月以来,扬州市在全市域开展VOCs(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针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医药、家具、包装印刷、油品储运等重点行业,检查VOCs处理设施运行厂区无组织排放及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情况。截至8月25日,共出动检査人员791人次,检查企业298厂次,发现39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61个,目前已整改完成8个,其余53个问题正在督促企业整改。
“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开展以来,市、县(市、区)两级攻坚办会同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海事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紧紧围绕港口码头扬尘、船舶燃油品质、港口码头储油罐VOCs、船舶、港作机械排气、船舶污水和垃圾处置等方面开展多次专项排查、督査,发现各类问题81个,实施行政处罚21件,处罚款6.05万元。截至目前5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2个问题正在整改。
下一步,扬州市将继续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管控,打好夏季臭氧攻坚战。此外,我市加快推进全市三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推进燃牒锅炉、工业窑炉综合整治,对通报中工程项目进展滞后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
据悉,扬州市还将学习借鉴“南京大气50条”管控要求和标准,制定扬尘、机动车尾气、船舶尾气、油品市场、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秋冬季大气强化攻坚等10大大气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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