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河北文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的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关于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范环评文件审批的通知》(冀环办发[2018]23号)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要求,现将《河北文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予以公示,信息公示周期为10天。
附:河北文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文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8月6日
河北文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关于贯彻落实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规范环评文件审批的通知》(冀环办发[2018]23号)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要求,为保护规划区周围受影响利益群体,现公告河北文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规划环保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位于文安县东侧,北三岔口村砖厂内,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38°51′59.76",东经116°41′12.04"。本项目项目建设设置1条600t/d垃圾焚烧生产线+1台12MW汽轮机(配12MW发电机),日处理垃圾600t。
二、项目的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文安润电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卜现文
联系电话:13306331170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德归镇北三岔口村
邮编:0658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冀志国
联系电话:0311-66036365
传真:0311-66036363
邮箱:13284460416@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西二环101号
邮编:05008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对拟建工程进行分析,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或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和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厂址选择及厂区平面布置可行性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项目可行性结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提出意见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自公示之日起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观点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BwJ3lY9Hl_X3T4L8v0w提取码:e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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