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说个题外话,今天(8月5日周一)晚上,力场君受邀参加五粮液北京投资者见面会,机会难得,但其实力场君对于五粮液的研究并不多。如果大家有需要向五粮液提问的,可以将想问的问题在力场君微信公号中留言,届时力场君选择有代表性的问题,向上市公司代为询问。
接下来进入正题,聊聊今天的“主角”——正在冲刺科创板上市的金达莱。
金达莱的主营业务是依托自主研发的兼氧膜生物反应器,为客户提供新型水污染治理技术装备、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以及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与上市公司碧水源存在很高的相似性,而金达莱的毛利率则显著高于碧水源,以及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
对此,此前市场中亦有质疑之声,金达莱给出的解释也无非是FMBR技术的优势,以及更聚焦于产品销售的经营模式。但是力场君仍认为该公司的解释不足以为据,毕竟从行业内的声音来看,金达莱的膜技术相比碧水源并不更具领先优势,而即便不考虑PPP、BOT这些“扯后腿”的业务,金达莱的毛利率显著高于碧水源产品直接销售业务的毛利率。
但这是并非是本文的核心,对于公司研究,特别是认为公司的数据存在问题的时候,力场君更习惯定量的分析,而非定性的分析。今天但就一个数据点,和大家聊聊金达莱这家公司,力场君认为是有问题、不正常的。
根据招股书披露,金达莱2016年度的第三大客户是“会昌金岚水务有限公司”,涉及销售金额将近3千万元,占同年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超过了10%。
但是,这家收入贡献比颇大的客户,其实是金达莱控股80%的子公司,而且招股书也披露,这家公司在2016年是被纳入到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之一。
基本的会计核算常识,合并会计数据同时包含了母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数据;母公司在向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销售,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双方的购销金额会抵消、不会体现在合并销售数据当中。
就金达莱在招股书披露的数据来看,前五大客户的信息披露范围,是合并报表销售收入对应的数据范围,在这其中,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就不可能以客户的面目来出现。
这是一个基本会计学概念,这就好比说,在统计家庭年收入的时候,老爸每个月给儿子的零花钱,显然不可能算作是家庭整体的收入来源啊。
如果依据上述分析,就意味着金达莱在招股书中披露的,201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会昌金岚水务有限公司”的近3千万元销售,是不存在,至少是不应当存在与合并销售收入数据当中的。进而,金达莱是不是虚增了近3千万元收入?
上述分析,是力场君基于公开信息披露,和一般会计核算准则的分析。让力场君拿捏不准的是,如上述分析,这样的会计核算漏洞太过明显、刷新了我这个老会计的三观,但凡有点儿财务知识的都能发现这其中的问题,更何况是金达莱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和主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这些专业人士呢?
是不是力场君分析有失偏颇,或信息获取不充分被一叶障目呢?所以,力场君也希望听听大家的意见。
原标题:冲刺科创板上市的金达莱,有没有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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