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元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其中涉及VOCs相关内容如下: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市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以内,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3微克/立方米以内(可浮动15%),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达到95%以上;县级城镇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60%以上;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6%、22.18%、7%。
强化VOCs综合治理。严格涉及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强源头控制。新建涉及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削减替代。(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
新、改、扩建涉及VOCs排放项目,从原辅材料和工艺过程大力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推进石化、医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化工等重点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推进建筑装饰行业VOCs综合治理,倡导绿色装修,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胶黏剂等产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推广全封闭式干洗机。2020年,全市基本淘汰开启式干洗机。(市商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全面推广汽修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涂料,采用高效涂装工艺,完善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汽修行业VOCs整治。(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全面推进汽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已安装油气回收设施的油气回收率提高到80%以上。加快推进运输船舶油改气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开展餐饮企业、食堂、露天烧烤等专项整治。到2020年,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向社会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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