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现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麻城市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云飞和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毛宜秀在迎检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8年9月17日,张云飞在向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汇报工作时,称市教育局8月16日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及秋季开学工作会,第7督导组随即要求其提供印证资料。毛宜秀在提供资料时发现8月15日的会议通知内容是“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会”,与汇报材料内容不完全相符,于是询问张云飞是否加上“扫黑除恶”几个字,张云飞回答要求搞成和工作汇报内容一样。毛宜秀将会议记录本上原粘贴的“2018年秋季开学工作会”的便条换成“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推进及秋季开学工作会”的新便条,然后将会议记录本提供给督导组。上述弄虚作假问题被督导组发现并指出,造成不良影响。另外,张云飞还存在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决策部署不力问题。毛宜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云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二、竹山县环保局明显拖沓、慢作为问题。2016年6月《十堰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下发后,时任竹山县政府分管领导签批意见,要求县环委会办公室(县环保局)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竹山县环保局局长余建平安排起草了方案初稿,但未安排征求各方面意见,便将此事遗忘。直到2017年5月,时隔近一年之后,十堰市又印发了《十堰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度实施方案》,竹山县常务副县长签批要求该局起草2017年度实施方案时,该局才安排将2016年起草的初稿征求意见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2017年10月13日和11月15日该局才正式印发《竹山县污水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6—2020)》和《竹山县污水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度实施方案》。该局工作明显拖沓、慢作为,导致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滞后,影响了相关项目实施。余建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宜昌市夷陵区水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赵沙河沿线砂场无证非法采砂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力问题。2013年至2017年,夷陵区赵沙河沿线分布在邓村乡、下堡坪乡境内的多家砂场长期存在无证非法采砂问题。夷陵区水行政执法局、邓村乡、下堡坪乡水利站未按规定进行日常巡查监管,对群众举报不重视,不严肃执法,导致赵沙河沿线非法砂场未能及时关停取缔,被媒体曝光。邓村乡、下堡坪乡人民政府与区政府签订《夷陵区中小河流采砂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后,不履行责任书承诺,未认真组织河道巡查和监督检查。时任夷陵区水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人黎开国,邓村乡水利站站长张治安,时任下堡坪乡水利站站长杜鹏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邓村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陈桥,时任下堡坪乡党委委员、副乡长秦代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云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安磊在建设项目验收中不负责任、不审核把关问题。2016年4月,安磊担任云梦县曾店镇低丘岗地改造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负责人。2017年 5月,此项目完工,安磊在验收过程中,看到需要签字的表格较多,便以工作忙为由,默许承建单位员工刘某在1094份质量评定记录表上签署“合格”意见和“安磊”姓名,并在未对工程量复核的情况下,加盖了“云梦县土地整理中心”的公章,导致施工单位虚报50盏太阳能路灯,涉及金额15万元。虚报问题被组织发现后制止。安磊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五、赤壁市对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监管不力导致“空转”问题。为完成2015年减排目标和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赤壁市政府决定以BOT模式在赤壁镇、赵李桥镇、官塘驿镇3个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和主管网,并成立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12月,市住建局与赤壁北控水务签订建设三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和主管网的BOT协议。2016年12月三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主管网建设完成。2017年6月,赤壁市政府、赤壁市住建局在未同步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未经环境主管部门验收的情况下,违规同意三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转入商业运营。由于污水处理厂的支管网和入户管网没有建设,导致进水指标、进水量均不稳定,污水处理厂几乎处于“空转”状态运行。在明知污水处理厂“空转”的情况下,市住建局、市环保局仍对其污水处理量签字认定,致使市政府先后向北控水务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436.99万元,造成国家资源财力浪费。市环保局明知三个污水处理厂存在配套管网不完善、进水量偏小、浓度偏低等问题,没有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还在污水处理服务费确认表上六次签字同意,默认其商业运行。领导小组副组长、时任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贺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领导小组副组长、时任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新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时任市住建局副局长、主任科员但汉光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领导小组组长、时任赤壁市政府副市长刘智毅受到诫勉处理。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中梗阻”“拦路虎”,是党和人民的大敌。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省纪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9年行动举措》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强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策水平和执纪能力,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定性量纪,将严重影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严查严处,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应有成效。
原标题:省纪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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