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5月8日—10日,《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主办的“第九届城市雨污水管理高级研讨会”上,北京建筑大学海绵城市研究院的王文亮老师做了题为“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价”的报告,对《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进行了解读。该报告介绍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的有关要求,以试点经验的总结提炼为基础,一以贯之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评价工作,初衷是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科学引导。《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明确了海绵城市的理念、路径和方法,灰绿结合、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直至实现流域系统治理;明确了海绵城市的内涵和边界,以降雨径流管控为核心,保护与修复自然水文效应,是排水防涝、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重要遵循;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城市雨洪管理)的工程技术体系——源头减排、排水管渠和超标降雨径流控制系统的设计标准及关键设计参数、设计方法;合流制溢流控制系统是城市雨洪管理技术体系下极为重要的内容,首次提出CSO控制的措施与标准;提出了经济高效的评价方法。
报告的详细内容:
王文亮老师:感谢大家,非常荣幸能够再一次跟大家探讨关于海绵建设效果评价的问题。很多人问我目前推出的规范,还有其他一些事情,非常热,问我海绵的事情到底怎么推。所以我觉得大家应该不用存有这个疑问,因为海绵城市国家已经作为一个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而且国办发的[2015]75号文件,要求切切实实做,所以大家不用担心。
今天主要讨论这几方面内容,因为第一批试点城市考核刚刚结束,我们这个评价标准也是想通过第一批或者第二批试点总结经验,提炼方法,更好地引导后期的推进,所以目前第一批海绵城市到底有哪些经验和不足,今天借这个机会说一下我个人的看法;第二,跟大家探讨一下前面刚刚发布的评价标准主要的核心内容,今天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介绍;最后,既然是评价,难免涉及到一些监测的问题,目前试点的监测参差不齐,数据的有效性、支撑性都有问题,今天都会有介绍。
经验和不足,海绵城市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核心内容还是以城市雨洪管理问题为突破点和核心,城市雨洪管理要解决的问题无非是径流体积、峰值、水质以及径流频率,峰值控制其实对应的就是安全的问题;体积、峰值、水质控制涉及的方面则包括雨污混接、径流污染、合流制溢流控制等问题,应该说这些都是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内容,这个大家应该慢慢统一认识。
第二个统一认识就是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路径和方法,要有系统思维,要灰绿结合、蓝绿融合,这是个经济、高效、可持续的问题,非常重要。
其实我更想说的是它的不足,我个人感觉,排水防涝是非常系统的一个事情,不是一蹴而就就能解决的,大家心里都非常明白,短期的试点能不能科学地、很扎实地、可持续地解决这个问题,其实大量工作我们储备是不足的。比如城市规划设计阶段如何把大的调蓄空间用地、把竖向解决,真正做好大排水系统,包括我们的城市水文水力计算,我们的城市水文水力计算方法短板很大,从这个角度讲,我们要科学论证,长期地评估,这是非常重要的。再比如怎么定义溢流事件,间隔时间如何确定,基础的水文和资料分析的工作,其实我们是欠缺的,如何谈方案的合理性呢?我觉得大量的基础工作还要扎实地往前开展。
刚刚讲到的一系列问题,城市水文水力计算的模型和方法等等,我们在去年的时候跟美国雨洪管理行业的大咖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包括防洪的、排涝的,还有计算模型,还有雨洪资产管理与运营维护,我们今年还会进行深入合作,希望大家持续关注。
第二方面的不足是技术标准的问题,我们要再次说一下,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城市雨洪管理的重要载体,我们到底要做哪些工程技术体系,我们在确定任何目标标准的时候,我们对应的工程技术体系是什么。我们现在讲的污水的提质增效也是要解决这样一个系统的短板问题,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补什么?补前面的补后面的,现在是一个双管齐下的问题。所以我们要牢牢地印在脑海里面,做任何一个项目都要考虑。
然后技术标准层面我们肯定要讨论,它的论证、它的科学性、落地性是不是解决了,就拿大家非常熟悉的单项设施——雨水花园,全防渗、半防渗、不做防渗,什么情况用、怎么选择,土壤的介质怎么考虑,后续维护一系列问题如何考虑等等,目前我没看到一个总结特别完整、有效的一个东西,所以这个希望大家还要真正地去解决这个问题,要尽快出台设计标准、施工及验收标准等等。
然后监测,有一两百个、三四百个监测点,我们这些监测点位获取的数据能不能有效利用起来,数据的质量如何,这也是一个问题。
在这个阶段发布这样一个评价标准,要引导大家如何去科学开展下一步的工作,应该是以评促建、以评促管、总结提炼、科学引导的过程,这是我们评价标准编制的初衷,以及标准的核心内容、核心方法、基本原则等,都是在试点基础上的一个整体考虑。
大家也非常清楚我们海绵城市建设认识是在不断提升的过程,包括我们国家的政策和相关的一些问题都是在不断提升、不断提炼,但是认识不断提升,我们的工作是一以贯之的,其实我们在2015年的时候,大家再回头看75号文件,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做法、路径已经有了非常精炼、精准的概括,比如说2020年、2030年20%、80%的目标,都非常清楚地给大家提了要求,所以海绵城市建设这个事应该是一个持续的工作。所以我们这个评价标准怎么评价?在75号文件的指引下如何评价?评价标准,首先它的评价对象是城市建设区,刚才讲到的20%、80%的目标,直接跟它相呼应;然后是评价结果,以排水分区为单元统计达到标准的建成区面积比;然后评判标准,有考核内容和考查内容,考查内容进行评价但结论不影响评价结果。这是呼应75号文件基础上的一些基本规定。
核心评价内容我概括一下,分两类,考核和考查,考核内容针对整体效果的评价有4条,针对项目的评价有1条,这里面涉及到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径流体积控制、路面积水控制与内涝防治、城市水体环境质量、自然生态格局管控与城市水体生态性岸线保护。具体项目我们考核的是源头减排项目实施有效性。考查内容包括地下水埋深变化趋势和城市热岛效应缓解。
然后控制项是应该、不得不做的,是大家在规划设计中需要重点遵守的一些指标。我分了类,刚才讲的七大类指标里面,控制项有这些指标,我简单说一下,比如新建区的控制率、自然生态格局管控与水体生态岸线保护、水体环境质量、路面积水控制内涝防治,这些都是控制项,不管是新建项目还是改扩建项目,都是要达到的要求。
然后鼓励项是有条件、有需求的可以这么做(见PPT)。
有两个是作为鼓励项的,比如我们很熟悉的总量控制,在某些层次上已经作为强制项来控制,但是峰值控制一直没有提,从美国雨洪管理体系发展来讲,其实他们最早做的是峰值管控,他对应的是城市超标降雨径流的控制,但是我们现在解决内涝的问题,我们是鼓励大家有条件、有需求的地区在地块尺度上做峰值控制。然后是径流污染控制,大家有些基本的认识,首先径流污染是越源头初期现象越明显,然后我们可以在具体降雨条件下做评估,比如一场降雨前期20%、30%径流量到底携带了多少的污染量,但即便这样我们也很难去量化评估我们做了源头减排,一定能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所以现在是需要通过体积控制来解决径流污染,美国也不再提半英寸解决初期污染了,现在也是用一英寸、两英寸的规模了。
然后讲一下评价的方法,我简单说一下,评价方法分为三类,我们评价一个指标一定要考虑我们城市雨水控制工程的一个最大特点,我们是用经验的参数进行设计,我们评价的时候绝对不能用实测的降雨去评价,所以评价的时候要评价设计的合理性,在设计合理性的基础上配合一些实际效果做合理评估,这是科学性评价的基本考虑,我就强调这么一点。
关于最后如何科学监测,这个问题我觉得首先要认识这么几个问题,第一,我们这个评价是评价城市建成区,我们用典型排水分区去推广应用到整个建成区的效果评价,其实是以点带面的方法,点就是典型排水分区、典型项目、典型设施。然后监测点还要本底清楚、边界清晰。另外我们要考虑临测、间断监测、轮换监测与长期监测的不同,我们要分析不同目标用什么样的监测方法,这是很重要的。
我们对监测在评价标准里面要求是选择典型排水分区进行系统监测,而且要进行一年的监测,这都是基于上面的基本考虑。
原标题:标准解读|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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