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下午,《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初稿)》(以下简称《标准》)编制工作会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彭勇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从制定《标准》时的研究背景、国内相关标准情况、四川省农村污水处理概况、本《标准》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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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初稿)》编制工作会

2019-05-20 15:59 来源: 四川生态环境

5月13日下午,《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初稿)》(以下简称《标准》)编制工作会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彭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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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从制定《标准》时的研究背景、国内相关标准情况、四川省农村污水处理概况、本《标准》主要条款、征求意见情况共五方面进行了汇报,相关处(室)负责人对《标准》初稿进行了充分讨论,并结合职能职责就下一步《标准》修改完善工作提出了科学合理的意见。

彭勇首先对环科院前期的工作进行了肯定并对本次会议上各处(室)的讨论意见进行了点评并提出三点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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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认清形势,了解标准制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为核心,因地制宜,必须要制定适合四川省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二是要加强协作,加快制定适合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务必要加快工作进度,合理安排人员,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四川省标准编制定工作。

三是要严格程序,保障四川省标准顺利报审出台。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市(州)有关部门及相关省直部门的意见,并按照反馈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原标题:生态环境厅召开《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初稿)》编制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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