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国家各项政策的推动下,全国VOCs治理行业轰轰烈烈。但是随着各项政策的逐步完善,治理行业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治理的目的是以回收资源为主的方向至今没有解决这是一个认识问题。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是一个资源相对贫穷的国家,为此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都提倡以节约为前提,国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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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治理VOCs的路子走对了吗

2019-05-13 14:29 来源: 北极星VOCs在线 作者: 李守信

当前,在国家各项政策的推动下,全国VOCs治理行业轰轰烈烈。但是随着各项政策的逐步完善,治理行业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治理的目的是以回收资源为主的方向至今没有解决

这是一个认识问题。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是一个资源相对贫穷的国家,为此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都提倡以节约为前提,国家在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在 很多文件中都一再强调,在VOCs治理上,应提倡以回收资源为主。但是目前普遍提倡采用消除技术(燃烧法、低温等离子体法、光催化、UV光解等)将有用的资源烧掉。很多人感兴趣的方法是采用燃烧的方式(包括RTO、RCO)对VOCs进行处理。普遍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彻底。这种宣传直到现在还有人在微信中推广采用RTO、RCO处理高浓度VOCs的技术。

当然,采用各种燃烧法对VOCs进行处理是能够达到比较彻底的处理方法。但是,我认为,这是一种只图省事而不惜使大量资源被烧掉的不负责任的做法。

也许有人会说,采用燃烧法不是也可以回收热量吗?是的,但是,我们应该算一算经济账:以甲苯为例:回收1吨甲苯价值约7000元,但是如果烧掉,它所产生的热量仅仅相当于2吨标准煤的发热量!我没有做作过统计,我们这几年采用燃烧法烧掉的资源数量有多大,恐怕这个数字要达到上百万吨,可惜呀!

二、在治理工艺的选择上也存在很大问题

目前最盛行的“转轮浓缩+催化燃烧”技术,该技术几乎占据了我国VOCs治理的60%以上的市场。有些人为了本身的商业利益,根本不顾转轮浓缩技术存在的缺陷,而在一些场合大讲特讲使用转轮浓缩怎么这么好。好像转轮浓缩技术可以解决VOCs治理的一切问题。在这类宣传的气氛下,在国内VOCs治理行业中迅速刮起了一股“转轮风”,使这种舶来品迅速占领了国内市场。这是我国治理行业的一个悲剧!其不知,转轮技术本身存在许多技术缺陷。为此,本人特别发表了一篇论文《转轮吸附VOCs技术的探讨》(《中国环保产业》2018年第11期),该文章“从吸附原理上对转轮技术进行了探讨分析,认为转轮技术虽然能吸附处理大量的VOCs,但其同样处理不了一些难以脱附的物质。文章对转轮技术的吸附能力给予了理论解释,澄清了“转轮能够大倍率浓缩废气、易做到达标排放、处理风量大”等错误认识;对转轮技术存在的缺陷进行了分析。”并且指出:活性炭固定床是治理VOCs污染更为理想的选择。

另外,在采用燃烧法(包括RCO、RCO)的宣传中,好像什么东西都可以一烧了之。岂不知,对于不少VOCs(比如含氯的物质)是不可以烧的,因为那样会生成毒性更强的二次污染物。为此,我在微信中发表了“请慎用燃烧法处理含氯的挥发性有机物”的短文。文中列出了几种典型的VOCs在燃烧时可能生成光气、二噁英的条件。

至于其他的处理方法,比如UV光解、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体,在应用上更是五花八门,有些根本没有搞清技术的原理及应用场合、应用条件就盲目采用,其结果就更是可想而知了。

三、关于吸附剂的选择问题

从最简单的道理说,应该是采用吸附能力最强的吸附剂,那就是活性炭类吸附剂。然而,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在活性的使用过程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就对活性炭类吸附剂产生了怀疑。在并不了解吸附剂知识的前提下,就盲目否定活性炭的吸附剂地位,而提出改用分子筛等作为新型的吸附剂进行推广。为此,我在微信上发表了一篇“活性炭类吸附剂在VOCs处理上的技术优势”短文,通过对活性炭、分子筛、硅胶在处理VOCs方面所表现出的能力的比较,指出:在用于吸附VOCs方面,活性炭的吸附性能都远远优于其它类型的吸附剂。为此,我呼吁,希望大家在采用吸附法处理VOCs工程上,尽可能地选择活性炭类的吸附材料。

四、关于采用单一技术还是联合技术的问题

这是大家争论最多的一个问题。其原因是,在实际工程实践中有些工程由于技术选择不当、运行程序设计和运行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造成了排气超标。于是有些人包括一些环境管理部门都下达“杜绝使用单一的活性炭吸附去治理VOCs”的指令!

这在我们的环境治理方面是一个非常可笑的事情!

为此,我曾经在微信上发表了一篇“谈谈VOCs的单一治理与联合治理技术”短文,指出,无论单独采用哪一种治理技术,只要选择得当、程序设计合理、运行管理到位,都可以收到理想的处理效果。

因此,我呼吁:大家应该静下心来,多从技术上去研究一些VOCs处理技术和装置的原理,以便使我国治理VOCs的工作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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