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投建百个项目 实现危废不出市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发布《浙江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修编(2019~2022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直面危废处理难题。未来三年,该省将分阶段新(扩)建100个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总计投资约98.95亿元,加快填平补齐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缺口。
按照《规划》设定目标,到2022年末,浙江省拟新增危险废物总利用处置能力约347万吨/年,基本可达到浙江省政府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危险废物不出市”的要求。
据了解,2015年浙江已出台过关于危废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规划,规划期限至2020年。迄今为止,已建成的危废协同处置、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综合利用能力均已超过当初设定的相应处置新增能力目标和总能力目标。但是从现状看,目前全省除宁波、湖州、绍兴、衢州外,其余7市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危废利用处置能力缺口。
对于危废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仍然无法匹配的原因,浙江省环保厅认为,一是工业经济持续保持较快增长,导致危废产量也大幅上升。二是“邻避效应”,导致项目落地困难。三是区域不平衡、种类不匹配。从区域看,嘉兴、温州、丽水的处置能力缺口较大。从种类看,一些地区的表面处理污泥、焚烧飞灰、油泥、废盐等危废种类的处置能力较为缺乏。再加上处置单位违法被关停和设计能力与实际利用处置能力存在差距等情况,客观上无法满足危废实际处置需要。四是处置市场仍有待完善。处置市场存在一定垄断现象,危废处置价格偏高。五是小微企业危废收运难。处置单位对小微企业危废收处积极性低,更愿意接受量大价高的危废。六是部分种类危废处置途径不畅。部分特殊种类的危废,处置能力虽然充裕,但受限于处置价格、行业竞争及地方保护主义,仍存在积存较多的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浙江新出台的《规划》提出新增项目遵循以下3条原则:
一是科学布局,就近处置。以设区市为单位,按照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危险废物不出市”的原则要求,构建处置设施体系,严控长距离运输。
二是能力匹配,适度竞争。加大利用处置设施投入力度,实现设区市域内危废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相匹配。对点源产生量小、分布广的危废,依托重点利用处置设施规划建设收集点,实现收集、处置服务的全覆盖。严格控制低水平或同类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重复建设,综合考虑市场需求,政策适当干预,保持适度竞争。
三是淘汰落后,提标扩容。新建项目须采用安全、可靠的先进工艺,鼓励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淘汰工艺水平落后、污染排放较大、运行稳定性差等落后项目。优先支持示范项目改建扩建,在前期审批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大力扶持高标准的观光工业式危废处置设施示范项目,着力破解危废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邻避效应”。
原标题:浙江为“清废攻坚战”谋篇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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