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消息称,为支持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今年该省共下达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147460万元,其中5000万元统筹用于综合性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按照水环境质量、森林生态保护和用水总量控制三类因素来统筹分配,主要用于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
据了解,2003年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九龙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试点,之后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到闽江、敖江等流域。按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要求,近年来,福建省进一步建立了覆盖全省12条主要流域的全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同时,随着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福建省对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金筹措力度不断加大。2018年,福建省下达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13.36亿元,比上年度增加2.32亿元。今年下达补偿资金14.74亿元,预计明年将达到18.9亿元。
原标题:补偿资金14.74亿元 福建实施重点流域全流域生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