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强调,“一刀切”是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对于“一刀切”,生态环境部的态度一直是非常鲜明的,坚决反对,坚决制止,严格禁止。在当前阶段,客观认识环保“一刀切”现象,需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积极加强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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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环保“一刀切” 规范执法的“度”

2019-03-15 10:10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作者: 董战峰

3月11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强调,“一刀切”是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对于“一刀切”,生态环境部的态度一直是非常鲜明的,坚决反对,坚决制止,严格禁止。在当前阶段,客观认识环保“一刀切”现象,需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积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环境监管执法、增强基层执法弹性、便利畅通解决渠道,对于防范环保“一刀切”,以及解决一些地方发生的“一刀切”问题十分必要,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需要。

在污染防治攻坚阶段,客观看待环保“一刀切”现象,澄清认识、凝聚共识十分重要。李干杰部长指出所谓“一刀切”是指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平常不作为、不担当,为了应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和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年终考核,开始搞临时突击,采取一些敷衍的办法、应付的办法,进行比较极端的执法,不仅让正常排污的合法企业限产停产,还关闭小豆腐坊、小面馆等民生小项目,拆除农户的养殖网,有的甚至封闭农户的柴火灶,导致老百姓生计困难,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一刀切”实质上反映的是一些地方、一些部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影响了民生,给环保工作抹黑,给环保工作带来被动和压力。

“一刀切”的实质上反映是一些地方对环保工作认识不到位、环保责任落实不合理、精准施策水平跟不上等问题。环保整治很有必要,也是大势所趋,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一刀切”表面上看是“严格执法”,实际上既反映地方长期没有严格执法,累积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也反映出部分地方的官员防止被追责的“防御性”动因。同时也反映了一些地方对于标准、政策等了解有限,基层管理人员水平有待提高,为了所谓公平就全部关掉,不考虑环境绩效导向,以及地方工作力量配置和目前任务要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事太多、工作节奏太快,有时候也缺乏精准施策的能力和水平。

“一刀切”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形象,脱离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初衷,必须做好防范、坚决杜绝。近年来,在应对环保问责方面,一些地方环保“一刀切”的做法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环保督察对地方带来的压力确实较大,特别是一些典型案例曝光之后,问责的压力较大。有的地方环境治理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一些企业本来有较大的转型空间,却被地方政府部门图省事而关停,一些企业跟污染不沾边,却成为“以产业划线、以区域设界”简易操作的误伤对象。“一刀切”看似效果明显,实则是变相的懒政、怠政,不仅对企业不公平,对居民就业、生活也会带来影响,甚至还会导致社会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力度下降。“一刀切”也严重妨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一些地方简单粗暴的关停,把应担之责变相转嫁为群众和企业的负担。

坚决反对环保“一刀切”,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加强引导、扎实推进。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进驻期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在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开始之前,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5月28日出台了《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对于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地方特色产业、工业园区及企业、采砂采石采矿、城市管理等易出现环保“一刀切”的行业或领域,在边督边改时要认真研究,统筹推进,分类施策,严格禁止“一律拆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2018年10月26日至27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有关会议上明确提出,禁止环保“一刀切”,坚决避免以生态环境为借口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将采取措施深入推进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

规范环保执法的“度”,协调好地方生态环境执法的规范性和灵活性,提供便利顺畅解决渠道,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不能顾此失彼。在运用环境管理手段时,不能只偏重于传统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更应该将其与法律手段、信息化手段、科技手段等综合使用,充分发挥各种手段的优势,以达到最佳环境管理效果。

如何准确把握环保执法的“度”,严控污染,防止出现“一刀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方面,规范监管执法。环境执法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分类整改。对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不能采取停产整治措施,对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排放标准的企业,要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没有合法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另一方面,加强配套政策实施,严谨政策设计,因地因时制宜、分类指导,做到因事施策与综合施策相结合,注重统筹推进,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避免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另外,提高执法能力,尤其是在新的政策法律出台后,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执法能力和质量。


原标题:严禁环保“一刀切” 规范执法的“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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