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防治越来越重视,环评中有机废气评价选择VOCs还是非甲烷总烃,变成了一个十分令人头疼的问题。
似乎非甲烷总烃和VOCs就是两个丫鬟,翻谁的牌全凭你的意愿。
对于有排放标准的行业,有机废气的评价因子选取还稍微简单一些,按标准选取即可。
但即便如此,涉及有机废气排放的环评报告,还是五花八门。比如橡胶制品行业,有的报告只有非甲烷总烃,有的报告有非甲烷总烃、VOCs。
总之,涉及到有机废气排放的环评报告,就是一笔糊涂账。
具体到纺织印染行业,目前还没有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只有极少数地方制定了地方行业排放标准。
如浙江省的《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绍兴县的《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排放限值》(DB330621/T001)。
纺织印染行业定型废气,如何选择评价因子?
笔者认为应该遵从的原则为:有环境质量标准;尽可能真实地反应该行业的污染特征;有成熟可靠的监测方法;满足环保日常监督管理的需要。
一、定型废气的来源和污染特征
定型是将织物加热到一定的温度,并对织物进行适当拉伸,然后很快冷却,清除织物在纺织及印染加工过程造成的内应力和产生的皱褶,并提高织物尺寸稳定性。
定型废气是在定型工艺过程中,由于高温作用,使残留在织物上的一些助剂、染料及纺织油剂等物质发生挥发、分解、裂解等而产生的有机废气。
定型废气的组成因面料、工艺、使用染化料等的不同而不同,组成非常复杂,主要成分除了通常使用的一些助剂、油剂类成分外,还有包括醛、醚、醇以及胺类等组分。
根据加工面料不同,定型机出口烟气温度一般在 100~190℃范围内;根据定型机型号不同,每台定型机的排气量为 3000~12600Nm3/h。
涉及的污染物主要包括颗粒物、油烟、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联苯、三氯苯、三乙胺、四氯乙烯、甲醇、丙烯酸乙醋、甲醛等。
(以上摘自《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印染(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定型废气污染因子的选择
由此可见,定型废气非常复杂,通常涉及到种多种污染物,似乎定型废气选择VOCs来评价更符合实际要求。
但是,想法是好的,现实还是有很多问题需要逐步解决的。关于VOCs的问题,本公号已发过不少文章,详见文后延伸阅读。
“定型机废气的非甲烷总烃指标偏低,现场监测的最大值仅 13.2 mg/m3,未能有效地反映出定型机废气 VOCs实际排放情况。
但目前无监测方法的污染物算术之和表征总 VOCs 排放量,规范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总 VOCs 排放量”。(来源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从环境质量标准来说,非甲烷总烃可以参考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T 1577-2012),VOCs可以参考新版大气导则。
从反应行业污染特征来说,非甲烷总烃和VOCs都可,但是VOCs从概念上来说更广泛一些,更能反应出有机污染特征;而且VOCs与国际接轨,与国家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接轨。
从可靠成熟的监测方法来说,非甲烷总烃无疑比VOCs更加准确。非甲烷总烃的监测开展时间早,分析成熟,结果可靠。
从环保管理来说,有行业标准的优先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的话要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除了浙江省已发布纺织印染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省都没有发布相应的行业标准,国家亦无行业标准。
由此可见,纺织印染行业定型废气,就目前的情况而言,除浙江省外,应该选择非甲烷总烃来进行评价。
三、环保管理的相关规范整理
以上整理了相关标准规范中定型废气的污染因子。
由上表可见,定型废气日常管理的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环评因此也应该选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进行评价。
但是浙江省因为有专门的地标,则应该按照地标中的要求进行。只是环评报告如何与排污许可证衔接并保持一致,需要研究。
(浙江省纺织染整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摘录)
四、几点想法
我们常说,技术要为管理服务。反过来,管理也要考虑技术支撑情况。
没有技术支撑的管理,就像画大饼、空中楼阁,看起来不错,执行起来没辙。
比如VOCs,各种文件都在提,但就是没有国家相应的可靠的分析标准。已发布的排放标准中,有的是VOCs,有的是非甲烷总烃。
再比如《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规定:珠三角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项目。
而对于何为高VOCs含量、何为低VOCs含量则没有相应的标准。
目前除了深圳市发布地方标准《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外,国内找不到相应低VOCs含量的物料技术标准。
而对于该份文件该如何执行,则无人能说得清。
原标题:印染行业定型废气应该选择非甲烷总烃还是VO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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