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公布第二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名单。名单共包括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11家设施单位。其中,共有159家环境监测设施、162家城市污水处理设施、116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74家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单位。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是构建和完善环境治理体系的务实举措,能够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在开放中促进理解,在理解中促进共治,在共治基础上实现共享。2018年,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开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第二批名单在第一批的基础上,覆盖了全国30%以上的地市级城市。公众可以通过公布的设施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预约参观。下一步,将继续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通知》,确保今年年底前,各省(区、市)四类设施开放城市的比例达到70%。
2017年12月29日,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首批124家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开放名单。截至2018年年底,各省(区、市)各类设施单位共组织开放活动6506次,接待公众超过27万人次,让公众通过亲身体验,实地了解环保工作,增进了对环保工作的信任度,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其中,成为解决环境问题的参与者、贡献者。
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水务厅,直辖市城市管理委(市容园林委、绿化市容委、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确保“2020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任务全面完成并取得实效,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通知》(环办宣教〔2018〕29号)要求,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各地确定了第二批向公众开放的设施单位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布,请做好有关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
附件:第二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3月4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3月6日印发
附件:第二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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