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环保公布,于2019年1月23日,该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合作协议及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国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等相关文件,共同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危险废物处理项目。项目公司按项目投资总额的30%筹集项目资本金,即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国业公司分别持有项目公司85%及15%股权。项目公司成立后,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审议通过《关于与惠州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为切实做好惠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以及充分发挥好国企担当作用,在惠州打造一家技术先进、管理精细、集约高效的专业化环保服务企业,同意公司与惠州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在惠州市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拟定为惠州市东投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公司及惠投公司分别出资6000万元及4000万元,分别持有合资公司60%及40%股权。合资公司成立后,将成立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此外,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辞职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李蒲林的辞职报告,李蒲林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审议,同意李蒲林辞任上述职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在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之前,同意由公司副总裁王石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直至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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