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决策部署,各地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按照专项行动部署,2018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县级、其他省份地市级水源地要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共涉及31个省(区、市)276个地市1586个水源地的6251个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截至12月12日,611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完成比例达到97.9%。
目前,上海、宁夏、湖南、青海、内蒙古、西藏、天津、甘肃、山东、四川、福建、海南、重庆、吉林、北京、黑龙江16省(区、市)已相继完成2018年水源地环境整治任务,其余15个省份任务完成率也超过90%,整治工作正持续深入推进。
距离今年年底仅剩19天,仍有132个问题尚未完成整治,涉及广东清远、江苏扬州、江西九江等40个地市。目前,剩余问题包括农村面源污染问题75个、道路交通问题18个、工业企业14个、非法排污口9个以及其他问题16个,多是一些“难啃的硬骨头”。
对仍未完成整治任务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将紧盯不放,督促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附件1
尚未完成任务的15省份水源地整治工作情况
附件2
40个地市尚未完成2018年水源地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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