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度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预算的通知,详情如下:关市、县(区)财政局、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19年度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预算125119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支出功能科目列“2110302-水体”。提前下达资金待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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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度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预算的通知

2018-12-10 15:27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近日,福建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度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预算的通知,详情如下:

QQ截图20181210152259.png

关市、县(区)财政局、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19年度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预算125119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支出功能科目列“2110302-水体”。提前下达资金待2019年初根据水环境质量、森林生态、用水总量控制等指标进行清算。闽江流域所属市、县(区),应将生态补偿资金优先用于山水林田湖草试点项目。

请相关县(市、区)按照省“水十条”考核要求,研究提出纳入省“水十条”考核断面的2019年度水质目标,相关水质目标不得低于年度考核要求;市级环保部门要进行审定汇总,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确认后,作为相关县(市、区)2019年度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绩效目标。请严格按照《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闽政〔2017〕30号),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力,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各市、县要制定补偿资金使用方案,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在每年年底将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及实施效果报送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同时接受审计监督。

附件:2019年度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金预算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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