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VOCs申请总量问题
问:我公司位于清远市清城区,年生产加工护角700t、瓦楞纸板380t、瓦楞纸箱300万个、纸管7000m、封口胶7000m、啤盒450万个。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工艺流程有分纸、过胶粘合、印刷、裁切压线、开槽、切脚、打钉等工序。
我公司产生的总VOCs废气工序为过胶粘合及印刷工序,其中过胶粘合工序产生的总VOCs为0.002t/a,印刷工序产生的总VOCs为0.03t/a,共0.032t/a。
请问,此类项目是否需要收集和处理?是否需要按照《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进行总量申请?
望回复,谢谢!
答:您好!根据《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要求,涉及排放VOCs企业均需进行规范收集和处理。按照目前管理办法,我厅负责审批新、改、扩建VOCs总量指标排放量大于300公斤/年的VOCs重点行业项目。总量指标排放量低于300公斤/年的VOCs行业项目相关情况,请径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咨询。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