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正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正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于正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东南侧,项目规划总规模为2×300t/d垃圾焚烧和1×12MW汽轮发电机组。建设主要内容包括2×300t/d垃圾焚烧系统、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除氧给水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综合水系统、循环水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飞灰固化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点火油库系统等全厂的热工检测和自动控制等,以及配电、办公、供水、供电、垃圾卸料平台、储坑、冷却塔、排气筒等辅助工程。规划垃圾收集范围为正阳县境内的生活垃圾。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目录中的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20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气
烟气处理措施:本工程的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 炉内脱硝(尿素)+半干法(旋转喷雾)脱酸+活性炭吸附+干法脱酸+袋式除尘器”的工艺组合方案。每台焚烧炉配置 1套,共2 套。本工程所选的烟气净化工艺由下列系统组成:炉内脱硝系统、石灰浆液制备系统、喷雾反应系统、熟石灰喷射系统、活性炭喷射系统、布袋除尘器系统、引风机以及烟道系统等。
重金属及二噁英控制措施:(1)源头控制含高氯垃圾进入焚烧炉;(2)控制烟气在炉膛内的停留时间和温度,使垃圾充分燃烧;(3)控制进入除尘器入口的温度低于200℃,防止焚烧后再合成;(4)采用活性炭+布袋净化除去二噁英类物质。干态活性炭通过喷射风机喷入除尘器前的管道中,通过在布袋内和烟气的接触进行吸附去除重金属和二噁英类物质。
恶臭处理措施:当焚烧炉正常运行时可满足垃圾坑负压,垃圾坑恶臭气体抽入焚烧炉经焚烧后彻底分解。在2台炉全部停炉检修事故状态下,由设置的专用风道通过除臭引风机抽取垃圾坑臭气,以保证垃圾坑负压,抽出的臭气送入除臭间内的活性炭除臭装置过滤处理后排入大气,以满足臭气不外溢。
本项目各项废气处理后能稳定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及欧盟2000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确定采用混凝沉淀+厌氧+好氧+膜法(超滤+纳滤)的工艺组合,具体为“混凝沉淀+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RO反渗透”。渗滤液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全部回用。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由炉渣、飞灰等。飞灰经过固化后含水率低于20%,各项污染物浸出结果也能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进行填埋处理。
4、噪声
噪声源来自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及各类辅助设备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75~105dB(A)之间;项目垃圾运输车流动噪声。主要采用的降噪措施有:(1)对锅炉空排气管道控制阀、安全阀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安装排气消音器,对阀与消音器间的管路做减振处理。(2)对风机做隔音箱,安装排气消音器。(3)对各种泵类采取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大功率水泵等基础设减振垫。(4)锅炉房等选用隔声、消音性能好的建筑材料。(5)加强管理、机械设备的维护。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可确保所有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三、环境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风险为烟气处理措施故障情况下烟气排放对环境造成影响。工程通过配备在线监测系统对烟气中污染物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加强废气处理设施及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加强集中控制,主体关键装置采用分散控制系统(DCS)进行集中监视和控制,在DCS发生全局性或重大故障时,能进行紧急停炉、停机操作;对烟气处理系统设备定时检查维修,减少事故发生;减少焚烧炉启动、停车过程的时间等多项措施,确保将环境风险概率将至最低,从最大程度上减轻风险影响。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以及其它发展规划;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可满足行业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确保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综上分析,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项目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总体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正阳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396-8633989联系邮箱:wangzy@cehl.hk
环评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371-66687628 联系邮箱:yfwang_21@163.com
正阳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09日
延伸阅读:
河南省正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原标题:河南正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