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闵行区2018年—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闵行区2018年—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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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表丨上海市闵行区2018年—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8-10-04 08:34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闵行区2018年—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闵行区2018年—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8年5月11日

闵行区2018年—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闵行区滚动实施了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源头防控和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全社会环境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入新时代,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未来三年是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对标闵行“生态宜居”主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新要求以及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全区生态环保工作及区域环境状况仍存在较大差距。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绿色转型发展,特制订《闵行区2018年—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新作为”重要指示,围绕上海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闵行区“创新引领、民生优先”的发展主线,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固废和生态建设等领域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推进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战略位置,严守生态环境底线,更加注重推进各领域绿色转型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质量核心,实施系统治污。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分类防治、系统联治,分领域明确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统筹运用源头预防、结构优化、转型升级、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开展多污染物协同防治,系统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城乡并进,填补生态短板。坚持城乡一体,同时积极向农村地区、短板地区倾斜。环境设施不足区域,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成熟区域督促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更加注重执法监管和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充分发挥已建设施的环境效益。农村地区强化耕地安全,做到生态环保无死角,确保整体安全。

突出机制创新,推动社会共治。继续完善环保统一监管机制、推进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奖惩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推进污染源第三方治理。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联动、社会共治”的多元参与机制,调动企业、社区、非政府组织、民众等不同层面参与的积极性。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基本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主城区区域定位和工业型城区实际的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空间规模、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为实现“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目标,建设生态宜居闵行提供有力保障。

1.切实解决市民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城乡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力争达到80%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降到40微克/立方米以下;20个市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

2.努力实现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以环境保护倒逼和引导经济社会发展动力转换,加快推动各领域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变,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效率明显提高,全区单位GDP综合能耗、水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能源消费总量到2020年年均增幅不超过2%,力争总量有所下降。

3.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3%以上;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基本实现全覆盖;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环境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城市生态安全格局不断优化,推进绿地林地建设提升宜居水平。生态空间应保尽保,森林覆盖率达到1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集中建设区外现状低效建设用地减量141公顷,生态资源服务功能不断提升。

5.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形成全方位的社会共治体系。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基本完善;执法监管机制不断强化,全面推进环境第三方监管,市场化治污机制不断健全;积极推进环保共治,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多方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

二、大气环境保护

(一)行动目标

以实施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为核心,以产业和交通领域为重点,统筹能源、建设、生活等领域,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至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力争达到80%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降到40微克/立方米以下。

(二)主要任务

1.持续深化能源结构调整

实施煤炭和能源总量双控。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优化能源结构,进一步削减用煤总量,提高天然气、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严格禁止煤炭、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使用。积极协调,推进吴泾热电厂燃煤品质提升。控制重点企业煤炭消费量,其中,华谊集团耗煤量控制在200万吨以内。

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NOx排放深化治理。2020年底前,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鼓励实施集中供热和燃油锅炉“油改气”、“油改电”。

2.全过程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结合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及无证无照企业清理整治,促进产业升级和合理布局。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等企业持续开展整治工作。开展黄浦江沿岸化工企业、堆场、码头摸底调查,推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烧结和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生产等高污染工艺结构调整。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到2019年,全面完成石化行业、陆地和液散码头储罐及装卸过程密闭收集处理或回收。

全面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和行业控制。按照“控制总量、削减存量、减量替代”的原则,对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按新增排放量的2倍进行减量替代。推进石化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涂料和油墨生产、船舶制造等行业VOCs治理,到2020年重点行业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削减50%以上。

全面实施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2018年起,禁止生产高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新、改、扩建项目,现有生产项目鼓励优先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料。在整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船舶制造、工程机械制造、金属制品、通用和专用设备、交通设备、电子原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低VOCs含量产品的源头替代。其中,整车制造企业除罩光漆外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到2020年,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VOCs排放量较2017年削减30%以上;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行业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的应用;在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应用,倡导绿色包装,推广非溶剂型印刷、涂布和复合工艺,到2019年,全部采用低VOCs含量油墨;船舶制造行业至2020年,涂装作业实现密闭喷涂施工的比例达到65%以上;到2020年,工程机械制造和钢结构制造行业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比例分别达到30%和50%以上;在家用电器制造等行业积极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

3.强化移动源及港口码头污染治理

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进一步加强公交优化、慢行友好的城市交通体系建设,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不断提升公共交通出行比重。加大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新能源货车、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老旧车提前淘汰;提升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水平,加快淘汰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机械“油改电”,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机尾气达标治理;加强在用车NOx尾气治理排污监管;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继续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加大对内河船舶尾气污染控制的力度,内河船舶和江海直达船应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柴油,游船码头、内河码头实现岸电全覆盖。

4.持续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的单体预制率达到40%以上或装配率达到60%以上。所有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低碳发展实践区、重点功能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比例不低于70%。

推进绿色工地建设。在符合建设管理部门要求的建筑工地推进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结合工地扬尘在线监测,逐步推进工地降尘喷雾的使用。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到2020年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98%以上,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

深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强化道路扬尘源头控制,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未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依法从严处理;严禁车辆偷倒渣土、垃圾行为。继续提高道路保洁率和保洁质量,到2020年,城市化地区可冲洗道路冲洗率达到82%。开展道路扬尘在线监测,实时监测道路扬尘污染情况。

5.进一步深化社会生活源治理

推行汽修行业低VOCs涂料、色漆使用。强化餐饮行业油烟整治,推行餐饮油烟第三方治理,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逐步减少家庭油烟气排放。推进大中型餐饮行业油烟排放在线监控工作。

三、水环境保护

(一)行动目标

以“苏四期”为牵引,进一步深化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巩固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快补齐水环境治理体系短板。至2020年,20个市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二)主要任务

1.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源保护条例》,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关于松浦大桥一级保护区各项管理措施的要求,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现存工业企业的关闭清拆,完善黄浦江上游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2.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完善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收集系统,合理布局截流治污设施;深入推进污水收集治理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至2020年底,全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3%以上,城镇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3.加大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着力推进市政设施污染控制。以“苏四期”为重点,通过截流、调蓄、输送、处理等措施,减少市政泵站放江影响,继续推进市政泵站截污改造。在全区建成区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大排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雨污混接改造,到2020年基本消除本区建成区分流制地区市政混接、沿街商户混接及企事业单位混接。

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编制区级海绵城市专业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管控环节,完成建成区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为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提供重要保障。

4.持续强化河道综合治理

采用控源截污、沟通水系、生态修复等措施,继续推进城乡河道综合整治,三年累计实施蟠龙港等60公里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和193条段断头河整治,河道水环境和陆域面貌得到明显提升。全面落实河长制,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实施《上海市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导则》,建立完善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引清调水,实现水体有序流动,改善河网水质。

四、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一)行动目标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至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摸清土壤环境状况

完成土壤环境状况调查。以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潜在污染场地为重点,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力争到2018上半年,基本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及其分布,基本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结合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2018年底前查明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配合市环保局建立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等工作。建立区级潜在污染场地、重点监管企业等数据库,并与市级数据库信息对接。

2.严格控制和预防土壤(地下水)污染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优先开展水源保护区内低效工业用地减量化,优先调整工业园区周边、市政设施周边、河道两侧、交通干道两侧农用地用于生态林地建设。加强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强化工业企业源头管理,防范企业拆除过程引发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3.加强农田土壤环境保护管理

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落实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的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实施受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落实重度污染耕地风险管控方案。实施耕地土壤分类管控,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和土壤改良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的受污染耕地,落实有关治理措施;优先实施耕地和水源保护区土壤保护,强化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

加强后备农用地资源管理。以“198”区域减量化复垦地块为重点,加强各类后备农用地资源土壤环境管理,建立地块档案,实施跟踪管理,对暂不适宜种植农作物的地块优先用于生态林地建设。加强纳入后备农用地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组织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4.推进场地污染防控和治理

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有序推进土壤治理修复。强化建设用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等环节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落实建设用地动态流转调查评估制度。结合城市发展布局调整和场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以拟开发利用为住宅、商业、学校、医疗、养老场所、游乐场、公园、体育场、展览馆等环境敏感性用地的潜在污染场地为重点,开展治理修复。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行动目标

重点解决当前面临的处置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巩固无害化成果,突破减量化瓶颈,打通资源化渠道,基本建成系统完善的固废分类收运、处置和循环利用体系。

(二)主要任务

1.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小区综合治理、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在干垃圾全面无害化处理利用基础上,扩大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覆盖区域,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效率和湿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到2018年底,古美路街道、莘庄工业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街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85%;到2019年底,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到2020年,单位、居住区、公共场所垃圾分类配套基础设施规范统一,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程体系建设标准化、运行有序化、管理精细化,单位强制和居民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实效明显提升,形成持续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600吨/日,基本实现“两网融合”,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35%。

2.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

加快建设闵行区厨余、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完成闵北环卫基地建设。

3.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落实《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推进建筑垃圾中转分拣场所建设。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进程,完成马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

4.完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处置体系

进一步深化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依托104工业地块、现有固废设施等场所,探索固废循环利用基地建设。

5.完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体系建设

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监管,构建多层次的收运体系,推进工业园区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平台建设,解决中小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题。探索危险废物管理第三方服务机制,组织开展危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2020年,完成莘庄工业区危废资源平台(试点)建设。

六、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

(一)行动目标

以完善产业准入标准和环境政策体系为抓手,加大全过程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绿色制造体系,加快实现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

(二)主要任务

1.严格产业环境准入

按照国内最严、对标国际的要求,继续严格实施重点行业产业准入标准、水耗能耗和环保排放标准,根据园区类型实行差别化产业环境准入政策。落实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作用,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继续推进规划环评和战略环评,充分发挥环评制度源头防范作用。禁止新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严格控制石化化工和劳动密集型一般制造业新增产能项目。

2.加快结构调整和绿色制造

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开展黄浦江沿岸化工企业、堆场、码头摸底调查,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企业列入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并实施。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排查力度,加大对排放铅、汞、镉、铬、砷、镍等多种重金属的落后产能调整力度。推进“104”工业地块结构优化和能级提升,结合“198”区域减量和“195”区域转型,完成建设用地减量141公顷。

着力构建绿色(生态)制造体系。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有序推进绿色(生态)示范园区、绿色(生态)示范工厂建设,引导开发绿色(生态)产品,到2020年,初步建立绿色制造体系。

3.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

以“聚焦行业、突出重点”为主线,积极推进化工、石化等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继续推动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不断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

4.完善园区环境建设和监管体系

强化工业园区属地化管理责任,落实规划环评管控要求。持续完善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提高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水平。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104”产业区块已开发地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立完善雨污水管网维护和破损排查制度。

5.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废处置及监测领域,组织推进第三方治理。推进环保管家等环境服务业在工业园区示范应用。开展对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及企业环境保护操作人员的培训。

七、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一)行动目标

以化肥农药减施、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以绿色、低碳和循环发展为主要目标,推进种养结合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水平,加快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实施化肥减施工程。以化肥、农药减施、节水节肥为重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绿肥种植和冬季深耕晒垡力度,三年累计种植绿肥和冬季深耕晒垡面积4万亩以上。持续推广使用有机肥,三年推广有机肥2万吨。在粮经作物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缓释肥料,三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万亩次,缓释肥料应用面积达到1.1万亩次。开展设施菜田土壤保育和改良。通过应用高温闷棚、灌水洗盐、水肥一体化、微生物土壤修复保育、水旱轮作等技术措施,降低土壤盐分含量,提高土壤有机质水平,在蔬菜和西甜瓜及水果等经济作物上,通过水肥一体化技术进行节水节肥1.3万亩次。开展设施菜田土壤保育和改良,三年计划改良设施菜田土壤3000亩。

实施农药减施工程。推进粮食作物绿色生产示范点建设,每年建立水稻绿色生产示范基地5个。继续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推进统防统治示范点建设,推广应用新型高效植保机械。在蔬菜生产中大力推广应用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21万亩次,推进绿色防控技术,应用性诱剂、诱虫板等措施2.25万亩次,巩固5000亩已建成的绿色防控示范区,减少农药使用量。

2.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结合蔬菜标准园建设,推进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成2个蔬菜基地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设备的配套。推进秸秆还田4.8万亩次,到2020年末,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并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加强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建立健全农业废弃物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体系,到2018年,基本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网络,到2020年,化学农药原药生产企业进入化工园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

提高现代农业生态发展水平。推进农业科技化、装备化和智慧化,鼓励推广种养结合生态种植模式,形成一批规模化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和现代休闲观光农业产业园建设,建设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绿色有机产品生产、开发、加工基地,改造传统农业开发、经营方式,打造“环保”品牌。坚持农机与农艺相融合,优化还田技术路线,开展机械化还田技术的示范、提升、推广,提高还田质量;加大秸秆在肥料、饲料、基料等农业领域的利用规模,拓展高附加值的秸秆离田利用新领域,延伸综合利用产业链。

3.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以农村村庄改造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大推进力度,聚焦规划保留的基本农田保护地区内的农村居民点,重点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等方面,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计划推进涉及0.1万户农户的村庄改造,到2020年全面完成规划保留农村地区村庄改造工作。

八、绿化生态建设

(一)行动目标

按照“完善布局、增强功能、注重民生、提升服务”的工作思路,以构建和维护良好的城市生态安全格局为目标,以不断提升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为重点,优化生态空间格局,系统推进绿地林地建设。到2020年,本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8%。

(二)主要任务

1.大力推进绿地林地建设

积极推进绿地林地建设。拓展绿色生态空间,继续加快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完成闵行区万源公园10公顷、马桥森林体育公园三期8.8公顷建设,加快推进剑川路绿地建设等。加大生态廊道及一般公益林建设。至2020年,实现本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达到规划要求。

积极推进立体绿化和林荫道、绿道建设。倡导低碳环保理念,引导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园区等因地制宜发展立体绿化,积极推进林荫道创建,大力推进绿道建设。

2.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

加强重要生态资源功能保护,做好重要滩涂湿地和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修复工作,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保护和管理。推进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湿地生态修复项目。

3.提升生态示范建设水平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要求,全面提升各级生态示范建设水平,引领生态文明建设新方向。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等创建工作;结合村镇环境保护的难点和重点,以及美丽乡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建设等工作,推进村镇环境保护工作。

九、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

(一)行动目标

构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的产业体系,加大先进技术在循环经济领域的应用,引领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绿色转型。

(二)主要任务

1.强化循环经济示范引领

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支持、鼓励一批技术先进、环保达标、资源回收率高的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发展。全面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和循环化程度。到2020年,完成全部国家级和50%以上市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积极推动一批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的提质增效,试点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发挥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示范项目、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等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2.完善循环型产业发展和城市发展体系

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进一步推动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稳步提升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鼓励和引导绿色消费,大力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再生品使用,消减一次性用品使用。

3.推进绿色生活方式的转变

结合市民修身行动,广泛传播绿色生活理念。通过各类培训、主题活动、宣传册、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宣传,增强市民知晓率。将相关绿色生活内容纳入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镇、文明小区、文明村及文明单位指标体系;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餐厅等行动,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创建,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加强对绿色产品开发研发、绿色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支持;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鼓励倡导绿色采购;推进节能信息公开;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倡导采用电视、电话的会议方式;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的使用,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深化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逐步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十、能力建设

(一)行动目标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强化环境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1.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机制和绿色发展评价制度,完善党政领导班子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机制。深化环保体制改革,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健全街镇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加快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继续深化环评审批分类改革,完善环保竣工验收制度,全面实施落实“河长制”,完善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中小河道整治常态长效机制。

2.实施最严格的环境执法

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结合落实环境监察监测执法垂直改革方案、基层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环境执法重心向街镇下移,加强属地环境执法,强化环保专业执法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联动。围绕提升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等目标,专项执法与“双随机”执法检查并举,加大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黑臭河道、饮用水源地、纳管企业、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垃圾违法违规转运处置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继续强化多部门联动监管、联合执法,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3.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完善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络;扩大在线监测监控应用范围和管理水平,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特征因子在线监测试点,加强固定源在线监测能力建设;深化道路扬尘在线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扬尘在线数据分析能力和应用水平。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

大力推进智慧环保发展,深入开展污染源数据整合和联动管理,持续推进固定污染源统一编码,完善污染源监管“一源一档”。深化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源联动监管体系,实现污染源信息统一填报,提升污染源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完善污染源、大环境等自动监测,提高智慧监测和信息化建设水平。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

整合本区环境风险源数据信息,开展环境风险防控系统建设,实现事前完善预防、事中高效处置、事后评估整改的全过程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三监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和监管执法平台。推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事故应对能力建设,推动高风险企业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强化重点区域与重点行业的有毒有害物质、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监测监管。

6.推进全社会环保共建共治共享

加强环境保护社会治理机制建设,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深入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对重大环保政策、生态环境监测、重点污染源、环境基础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突发环境事件等环境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落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环境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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