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吕梁印发《吕梁市区控污净水增绿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如下:吕梁市区控污净水增绿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55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吕梁市环保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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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市区控污净水增绿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18-09-03 10:02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日前,山西吕梁印发《吕梁市区控污净水增绿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吕梁市区控污净水增绿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55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吕梁市环保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吕政办发〔2018〕19号)文件精神,打好碧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完成吕梁市区所辖流域范围内各项水环境工作目标任务,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特制定吕梁市区控污净水增绿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垃圾清除、污水整治为抓手,坚持“控污、净水、增绿”综合施策;坚持“黑臭水体、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粪液”四水同治;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找差;坚持整治工作项目化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项目投资、责任主体、责任人,通过攻坚行动,实现整治河流水质明显改善,为完成区域水环境质量目标奠定基础。

二、工作范围

吕梁市区所辖北川河、东川河、南川河沿线及流域范围。

三、整治目标

方山县大武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离石区西崖底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离石区沙会则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柳林县两河口、中阳县交口镇、离石区贺家塔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工业废水达标整治

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开展工业企业废水治理提效改造,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换为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建设任务;劣五类水质断面控制单元所有工业企业外排废水(矿井水除外)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煤矿外排矿井水达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其他区域外排废水达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废水必须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建成运行4个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牵头领导:副市长杨巨才,市环保局牵头,市煤炭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配合指导督促,离石、方山、中阳、柳林县区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吕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柳林县污水处理厂、方山县污水处理厂、中阳县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效改造,流域沿线建成投运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处理后的外排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吕梁市区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92%以上,其余县城污水收集处理率达90%以上;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合流制管网占排水管网的比例控制在30%以内;市生活污泥处置中心正常运行,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其他县(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70%以上。(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敬平,市住建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指导督促,市城管中心、离石、方山、中阳、柳林县区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三)加强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

四县(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保持正常运行,对三川河干流及支流河道和河流沿线500米可视范围内堆存的垃圾进行彻底清运处理,垃圾倾倒河道清理率达到100%。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的长效收运机制和制度。(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敬平,副市长蔚文龙,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指导督促,离石、方山、中阳、柳林县区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四)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建设攻坚,辖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成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的比例达到70%以上;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根据全市禁养区划定结果,在每个禁养区醒目位置进行立标立牌,关停取缔禁养区内的一切规模养殖场,在禁养区内不准有增量,不准办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不准安排畜牧业项目;在非禁养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不外排。(牵头领导:副市长蔚文龙,市农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指导督促,离石、方山、中阳、柳林县区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五)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完成31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见附表),整治内容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整治的标准是:生活污水处理率≥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7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完成柳林县庄上镇9个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牵头领导:副市长杨巨才、蔚文龙,市环保局、市农委牵头,市住建局、市卫计委配合指导督促,离石、方山、中阳、柳林县区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六)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市水利局完成北川河一号坝至交口大桥段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建设,离石区完成刘家庄沟、刘家湾沟、枣林沟黑臭水体整治。(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敬平,市住建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指导督促,市水利局、离石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七)保障横泉水库水质安全。完成横泉水库污染防治工程、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工程、应急能力建设工程、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进一步保障市区饮水安全。(牵头领导: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敬平,副市长杨巨才、蔚文龙;市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牵头,市林业局、交通局、农委配合指导督促,方山县人民政府,横泉水库管理局负责组织落实)

(八)实施河流沿线增绿工程。对三川河沿岸规划实施植树增绿,视线范围山体裸露区域实施造林绿化,进一步将增加绿色成为城市“名片”和“底色”。(牵头领导:市政府副市长蔚文龙,市林业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指导督促,离石、方山、中阳、柳林县区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控污净水增绿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王立伟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敬平,副市长杨巨才、蔚文龙担任;领导组成员单位由市环保、水利、住建、农委、煤炭、经信、商务、卫计等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离石、方山、中阳、柳林四县(区)政府也要成立控污净水增绿攻坚行动工作小组,组长由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领导综合整治的相关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分别对河流整治承担牵头督导、组织督办责任,市直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负责全市河流整治的指导督查,相关县(区)政府负责辖区内河段水环境整治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

(二)狠抓工作落实。离石、方山、中阳、柳林四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对标找差,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治重点,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追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每个问题、每个项目、每个环节的落实。

(三)强化信息调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调度相关县(区)、市直各相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高建峰,联系电话:8229793,15535871888,电子邮箱:xxkkwkk@163.com);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督促检查,通报工作进展和区域环境质量情况,对工作积极推进、取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推动不力、工程进展滞后的相关政府和部门要进行通报约谈。市、县两级新闻媒体要加大生态环保宣传力度,强化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公开宣传环境守法企业,公开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公开表扬认真工作甘于奉献的单位和个人,公开通报批评工作不力的政府和单位,推动形成环境保护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问责。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和检查指导工作,主动横向纵向联合,形成齐抓共治的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加大督察,对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项目建设不能按时完成、环境质量恶化的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山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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