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福建省漳州市环保局发布了关于推荐危险废物类环保专家的通知,漳州市拟建立危险废物类环保专家库。已列入省级危险废物类环保专家库的专家不须再推荐,直接列入我市危险废物类环保专家库专家。通知全文如下:漳州市环保局关于推荐危险废物类环保专家的通知各县(市、区)环保局,古雷分局,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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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关于推荐危险废物类环保专家的通知

2018-08-09 11:03 来源: 北极星固废网

8月8日,福建省漳州市环保局发布了关于推荐危险废物类环保专家的通知,漳州市拟建立危险废物类环保专家库。已列入省级危险废物类环保专家库的专家不须再推荐,直接列入我市危险废物类环保专家库专家。通知全文如下:

漳州市环保局关于推荐危险废物类环保专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古雷分局,漳州、常山开发区环保局,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环安局,市直属相关单位,各相关科研院所、高校、学会、协会、企业: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危险废物鉴别、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我局拟建立我市危险废物类环保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及其技术单位、市直属相关单位,市内有关科研院所、高校、学会、协会、企业,熟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相关业务、具有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经验的专家。已列入省级危险废物类环保专家库的专家不须再推荐,直接列入我市危险废物类环保专家库专家。

二、推荐条件

推荐入库的专家,应符合《福建省环保厅环保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6〕11号)相关规定,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基本条件主要有:

1、拥护党和政府领导、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认真、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

2、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业、行业具有较高造诣,熟悉国内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相关情况和进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3、熟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掌握环保评审事项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4、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业领域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行政管理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5年以上、有丰富管理经验的退休人员;

5、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除外),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外出踏勘和审查工作;

6、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三、申报要求

1、拟推荐入库专家的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送至市固管中心(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邮箱:zzsggzx@126.com)

2、我局将对拟申请入库专家进行资格审核,建立危险废物类环保专家库,并适时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固管中心 郭艺超

电话:0596-2521566(兼传真)

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136号丹霞大厦8楼

邮编:363000

附件:危险废物类环保专家库专家申请(推荐)表

漳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6日

危险废物类环保专家库专家申请(推荐)表

推荐单位: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

填 表 说 明

一、 填写内容要真实,对并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 专家应为化工、环境工程类或相似专业毕业,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从事上述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 5 年以上。

三、 “行业领域”的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主要针对从事环境保护及其相关专业工作的环境管理和技术人员,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身体健康,应掌握和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危险废物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经验,了解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设备、分析和环境监测等相关知识。

四、 请仔细阅读“行业领域”栏中各个小项的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在熟悉的行业、专业选项的“□”中用“√”进行勾选。勾选的行业或专业领域应符合自身专长和工作实际,不得勾选与本人工作不相关的专业或行业。

五、 请认真填写个人专业工作经历、工作与研究成果,列出主要或代表性的业绩,以便于对申请材料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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