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宁政发〔2018〕2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我区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和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厅字〔2017〕37号)要求,自治区组织编制了《宁夏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印发你们,请严格遵守,加快推进勘界定标、出台管控政策等相关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
一、总面积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2863.77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24.76%。
二、基本格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在空间上呈现出“三屏一带五区”的分布格局:“三屏”是指贺兰山生态屏障、六盘山生态屏障、罗山生态屏障;“一带”是指黄河岸线生态廊道;“五区”为东部毛乌素沙地防风固沙区、西部腾格里沙漠边缘防风固沙区、中部干旱带水土流失区、东南黄土高原丘陵水土保持区、西南黄土高原丘陵水土保持区。
三、主要类型和分布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包括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防风固沙、水土流失、水土保持5种生态功能类型,呈现9个片区分布:
(一)贺兰山生物多样性维护、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北部,属于生物多样性维护、防风固沙重要区,主要分布在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青铜峡市。生态系统类型为中温带半干旱—干旱地区山地生态系统。
(二)罗山—白芨滩生物多样性维护、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部,属于生物多样性维护、防风固沙重要区,主要分布在灵武市、利通区、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生态系统类型为荒漠草原、森林生态系统。
(三)六盘山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属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重要区,主要分布在泾源县、隆德县、西吉县、原州区、海原县。生态系统类型为森林生态系统。
(四)北部引黄灌区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北部、中部及西南部,属于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重要区,主要分布在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利通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中宁县。生态系统类型为湿地生态系统。
(五)东南黄土高原丘陵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东南部,属于水土保持重要区,主要分布在彭阳县、原州区。生态系统类型为黄土丘陵沟壑区林农复合生态系统。
(六)西南黄土高原丘陵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南部,属于水土保持重要区,主要分布在西吉县。生态系统类型为黄土丘陵沟壑区林农复合生态系统。
(七)东部毛乌素沙地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东部,属于防风固沙重要区,主要分布在盐池县。生态系统类型为典型的荒漠—湿地自然生态系统。
(八)西部腾格里沙漠边缘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西部,属于防风固沙重要区,主要分布在同心县、红寺堡区、沙坡头区、中宁县。生态系统类型为沙漠自然生态系统。
(九)中部干旱带水土流失生态保护红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部,属于水土流失极敏感区,主要分布在同心县、海原县、沙坡头区、中宁县、原州区。生态系统类型为黄土丘陵—荒漠草原生态系统。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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