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环保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公众意见的公示,详情如下:
关于《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公众意见的公示
征集意见时间段:2018年07月09日--2018年07月19日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规划》社会稳定方面影响的意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该规划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一、规划项目概况
(一)规划名称
《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30)》
(二)规划范围及规划时限
规划范围为武汉市行政区域所辖的江河干流、支流及湖泊等,主要包括长江、汉江、府河、通顺河等河流及主要湖泊,涉及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东西湖12个行政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含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和武汉新港等5个功能区。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限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近期为2020年、远期为2030年,其中近期为规划的重点阶段。
(三)规划目标
2020年,主要河流30个常规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到80%以上,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80%以上,通顺河、府河入江断面水质总体优于入境断面;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和中心城区劣V类湖泊,非中心城区劣V类湖泊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具有水环境功能区湖泊水质达标率在35%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2030年,主要河流30个常规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到93%以上,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90%以上,具有环境功能区湖泊水质达标率在6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四)规划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水污染防治规划研究,提出水环境各项整治方案,包括社会经济布局调整、水资源管理、饮用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控、监管能力建设等,为实现武汉市城市建设的战略目标保驾护航,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水生态环境支持。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
(一)制定评估工作方案
(二)收集和审阅相关资料
(三)充分听取意见
(四)全面评估论证
(五)确定风险等级
(六)编制评估报告
三、公众参与注意事项
(一)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若对本规划实施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规划内容,请在公告期间向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工作人员提出。
(三)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和沟通,请在提出意见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及期限
(一)意见征求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规划》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的诉求。
(二)公示起止时间: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9日。
五、联系方式
(一)委托单位: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27-85805382(胡雷)
地址:江汉区新华路422号
(二)评估单位: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7-87860251-8202(杨丹丹)
邮箱:1572131731@qq.com
地址:洪山区珞喻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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