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二十二批举报件255宗,其中重复投诉案件9宗,实际交办案件246宗(含中央环保督察组确定的重点案件23宗)。至此全省已累计收到22批交办件共3739宗。截至26日,全省已办结835宗。案件交办及办理具体信息详见省、市政府及环保部门网站专栏,相关链接请扫二维码。各地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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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二十二批举报件255宗 一级水源保护区建私人码头?拆!

2018-06-28 09:38 来源: 广东环境保护

6月2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二十二批举报件255宗,其中重复投诉案件9宗,实际交办案件246宗(含中央环保督察组确定的重点案件23宗)。至此全省已累计收到22批交办件共3739宗。截至26日,全省已办结835宗。案件交办及办理具体信息详见省、市政府及环保部门网站专栏,相关链接请扫二维码。

各地对交办案件立行立改

广州

南沙一船坞公司非法转移危废被查处

市民投诉广州市南沙区广州中船文冲船坞有限公司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反映该公司部分危险废物未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偷排化学清洗废水。近日,南沙区环保、水务、公安、海事处、南沙区龙穴街开展联合调查,经调阅相关视频监控,有证据表明该公司非法转移废油漆桶18.92吨,由广州市汇定贸易有限公司分3批次外运处理。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对该公司危险废物非法转移以及不规范贮存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已下达行政处罚告知5宗,并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行为移送公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调查发现偷排废水的单位实为该公司的清洁服务单位,目前清洁服务公司代表已被拘留,正依法追究其环境污染犯罪刑事责任。

韶关

坚决依法拆除水源地违法建筑

韶关市委书记莫高义开展河长巡河及环境污染整治调研督查,强调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发挥市河长办统筹协调作用,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一批影响河道、水质安全的隐患问题,要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做好水质安全日常监测,加快城镇雨污分流、截污治污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关于饮用水水源地的整改要求,以鲜明的态度坚决依法拆除水源地违法建筑,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浈江区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对十里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五处违法建筑物和建设项目进行强制拆除,清理面积达2790平方米,关停搬迁企业超100家,依法打击两违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河源

紫金迅速查处违法排污养猪场

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河源举报件中,反映紫金县义容镇东平村黄沙坑咸水队和红星队的两家小型养猪场把污水直接排放到黄沙坑。紫金县环保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调查。经核实,当地东平村咸水队养猪场共圈养100多头猪,红星队养猪场放养猪大约30头,两个养猪场的环保设施都不够完善,而且均无环保审批手续。有关部门责令这两家养猪场进行整改,做通养殖户思想工作,转运生猪,拆除猪舍。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管,防止养猪场死灰复燃。

湛江

廉江拆除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

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反映,廉江市鹤地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河唇镇寨背村存在私人码头(凉亭)和花木场两处违法建筑。对此,当地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加快整改落实,廉江市环保局和河唇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深入群众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争取群众对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业主表示同意自行拆除。但由于自行清拆速度较慢,廉江市组织国土局、环保局、公安局和河唇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加快协同整改。至6月11日,位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两处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

东莞

以石马河为“考场”打赢治水“硬仗”

东莞市市长肖亚非专题巡查石马河治理情况,要求镇街部门提高站位、真抓实干,以石马河为“主考场”,打赢东莞治水“硬仗”,强调建立严格考核机制,每月通报问题处理进度,提升全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快速处置能力。要巧借“外力”加快成立技术专家团队,坚持科学治水,走技术路线,加强与深圳、惠州等周边城市的协同联动,全面提速石马河流域治理。在大气治理方面,东莞全市国III及以下柴油车已进入淘汰倒计时,计划年底前完成淘汰整治任务。2019年起,东莞市区域内所有加油站全部销售国Ⅵ车用汽柴油。

中山

东升镇迅速查处噪音和废气扰民的企业

位于东升镇的中山市丰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中山市航琪电子有限公司,因产生废气和噪音扰民,近日被群众投诉。在航琪电子有限公司,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加工厂生产中产生噪声和焊锡废气,现场未见有污染治理设施。经查,该加工厂无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手续,经营者李某因涉嫌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建成该项目,东升镇环保部门随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在丰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因涉嫌未依法报批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评文件擅自建成该项目,在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前,已于6月6日对其立案查处。目前,两家涉事企业均已拆除相关生产设备。

潮州

拆除一处非法养殖点

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位于潮安区凤塘镇凤水村的一处生猪养殖点,没有办理养殖手续,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枫江支流凤水段,现场臭味较大。潮安区执法人员责令该养殖点立即整改,并要求当地镇食品站协助对生猪进行处理。目前,养殖户生猪已处理完毕,凤塘镇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养殖点建筑物进行了全面拆除,消除河道污染源。

江门

蓬江依法查封清拆一无证扰民废铝加工厂

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蓬江区荷塘镇马山工业园内一由简易工棚搭建的无名废铝加工厂废气扰民问题。蓬江区立即组织环保、市场监督、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对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厂主要从事废铝再生加工,生产设施简陋,未配套污染物治理设施,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即投入生产,产生废气对周边环境有所影响,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处电箱进行了查封,目前该厂已搬迁并清空原材料,由于该处位于山边,存在安全隐患,荷塘镇政府已组织对该处厂房进行拆除。

肇庆

超标皮革厂被立案

群众投诉反映高要区大源皮革厂存在废水污染问题。接到转交案件后,环保部门到该企业周边排查,发现该公司与附近村庄或小区距离大约500米。对厂周边1米处进行臭气浓度检测显示,大源皮革公司南面厂界外1米臭气浓度达标,东面厂界外1米臭气浓度超标0.7倍、西面厂界外1米臭气浓度超标1.35倍、北面厂界外1米臭气浓度超标0.4倍。环保部门还对其处理后的废水进行采样,结果显示,该公司废水排放口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超标0.3倍,其他监测指标达标。高要区环保局已对该企业的上述超标排放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近日,中央环保督察组接到群众举报称,增城区银箭实业有限公司内有非法加工、储存硫酸等违法行为。经核实后,广州市环保部门立即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整改并拆除相关违法设备。银箭公司位于增城区石滩镇田桥村,从事净水剂的生产经营。昨日,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该工厂目前已经处于停产状态,非法加工硫酸的设备已经拆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因涉嫌环境犯罪被公安机关刑拘。

厂长否认机器露“马脚”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增城区石滩镇田桥村的银箭公司,工厂处于停产整顿状态。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清单后,增城区环保局于6月11日来到该厂进行执法。

增城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我们来到这里询问是否还在加工硫酸,厂长一再否认,并说自己一个月前就停止了硫酸的加工。后经执法人员对厂内存放的大约28吨硫酸进行抽样取证,对储存罐标签上印的生产成分进行核对与判断,并且根据现场虽没有员工在作业,但机器却是处于发热状态等线索,判断该厂确实正在进行硫酸加工作业。”

记者了解到,银箭公司主要从事净水剂的生产经营,2003年通过环评审批,2008年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然而,针对硫酸加工这项业务,公司却未重新办理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并且擅自增加了水泥反应池3个、原料罐9台、成品罐3台、成品硫酸稀释设备1套,投入生产使用,用于非法加工硫酸。

设备被拆罚款23万元

对此,增城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增加生产设施设备并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责令其停止生产,罚款10万元,并对擅自增加的生产设施设备依法进行查封处理。”同时,针对该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不规范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1个月改正,罚款3万元。

记者跟随环保部门进入厂区,发现非法加工硫酸的场地位于该厂后方,位置非常隐蔽,面积却不小。当初用于控制硫酸加工设备的电箱上已经贴上了封条,目及所处都是厂房和设备拆除后留下来的大量废墟,不远处还有许多被拆卸下的黑、白色大型储存罐。增城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说:“那些被拆下来的储存罐,之前是用来分装不同浓度的硫酸的,此外还有一些硫酸稀释设备,目前也全部被拆除了。”

此外,增城区环保局在检查中还发现,厂区内的生活污水并没有按照环评要求排入厂区内的鱼塘“自我消化”,而是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流经附近的曲夫涌。对此,增城区环保局已针对该公司通过非核定排污口排放污染物违法行为,于6月1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

笔者从近日召开的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专家咨询会获悉,当前臭氧(O3)已超越细颗粒物(PM2.5)成为广东大气首要污染物。近日,省环境保护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将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区域内VOCs排放实行减量替代。目前正抓紧研究出台《方案》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为加快推进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专家咨询会,邀请多名行业知名专家对广东臭氧污染治理建言献策,为打通广东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最后一公里”支招。北京大学张远航院士在专题报告中指出,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可以有效防控臭氧污染,“广东要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机遇,释放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在污染减排中的潜力。要以臭氧和PM2.5为核心,采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跨区域联防联控,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暨南大学邵敏教授建议,正式启动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建立散乱污企业淘汰清单,重点行业企业、园区治理清单,成立臭氧防治专项行动督查小组、完善典型行业督查指引、跟踪评估等方式强化全省VOCs排放控制,提高空气质量达标率。

省环境保护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将臭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珠三角地区列为全省VOCs减排的重点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大的广州、深圳、佛山、东莞、茂名、惠州市为VOCs减排重点城市。

《方案》还提出,以汽油车尾气排放和蒸发排放控制为重点,推进机动车VOCs减排。珠三角地区力争在2018年实施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全省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轻型汽车国Ⅵ排放标准,引入车载油气回收技术(ORVR),显著降低蒸发排放。

原标题: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二十二批举报件255宗,一级水源保护区建私人码头?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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